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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20:59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即時報導
柯姓山岳嚮導是大學社團野外求生教練,去年6月帶女大生到南化山訓,趁在工寮內兩人
獨處時,兩天三度涉嫌強制猥褻女大生,柯一度否認犯行,質疑遭仙人跳,經法官曉以大
義後才坦承一時失慮,未能控制自己的情慾,並以20萬元與被害人和解,台南地院合議庭
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檢警調查,柯從事山岳嚮導,去年6月間擔任大學社團野外求生教練,6月3日晚間,他帶
女大生到南化山區準備登山先前訓練,趁在工寮內與對方獨處機會,竟違反女方意願,拉
下對方睡袋,舔耳、吻嘴,還將手伸入女方衣服內撫摸胸部、腰部。
而女大生反抗並拉緊睡袋緊蓋身體,柯仍持續猥褻對方,甚至拉起對方的手去摸自己的生
殖器,藉此滿足其性慾,後經女大生大聲斥責,他才停手。未料,停手後約1、2小時又重
施故技,女大生不停反抗,他才收手,隔日清晨三度強制猥褻得逞,天亮後,女大生跑下
山,向警方報案。
柯犯後曾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和解,而於台南地院準備程序時,翻供否認犯行,並質疑
被害人是仙人跳。經法官曉以大義,審理時終能悔悟並坦承犯行,他表示,一時失慮未能
控制自己的情慾所致。
合議庭認為,本院審理時,柯已全部坦承犯行,並表示是真誠的認罪,可見他確實已知所
悔悟,犯後已與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賠償被害人20萬元。全案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
1年,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