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llRed (落紅)
2018-05-29 20:33:011-3-7 引戰、揪眾鬧板文
凡於內文、簽名檔、低調有任何引戰、揪眾鬧板情節,經任一板友檢舉。
→ 原文惡文退回,水桶三個月。
3-4 分身違規水桶規範
若本尊尚在水桶期間,分身若又因違反板規進水桶者,分身水桶加倍。
例:本尊7月1日出桶,分身於6月29日被判1個月水桶,原為7月29日出桶,
經查明為分身後,水桶加倍為2個月,延長至8月29日出桶。
若已有本尊、分身在水桶,還有其他分身犯板規的話,
則本尊、分身全部永久水桶。(即三隻同時進桶之原則為準)
分身之判定方式明訂為「被檢舉分身之當天,由板主自行查詢被檢舉人帳
號之IP相同」為原則,請勿以室友、女友、老婆、盜帳等理由要求解桶。
視情況嚴重性送帳號部依照站規加重處置。
查 lostpic 已因案水桶,今日又有相同IP紀錄之 ataching 發表引戰文,
並嘲諷本板「這什麼鬼地方?」
相同使用之IP為39.10.131.137
依照板規處以退文,並加重水桶六個月。
全案並移送帳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