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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性侵三姐妹N百次 逼玩4P還要「隨叩隨到」
雲林一名中年男子平日靠資源回收維生,幾年前妻子過世後遂與3個乖巧可愛的女兒相依
為命,誰也沒想到,他竟在私底下將3個女兒視為洩慾專屬工具,要求隨叩隨到、不得有
意見,有時還同時性侵兩個女兒再逼最小的女兒在旁「學習」,從小一路性侵到大次數高
達數百次,直到二女兒升上國中被輔導老師發現異狀,經詢問後報警才終止3名小女生惡
夢,狼父一審被判有罪不服提起上訴,反控女兒亂玩按摩棒、騎獨輪車才弄傷下體,但仍
不被法官採信,二審依法判處25年有期徒刑。
「第一次是國小3年級時,在爸爸的房間......。」根據判決書指出,雲林3名小女孩分別
從國小3年級起,輪流遭到現年58歲的親生父親性侵,一開始父親都是先要求女兒幫忙手
淫、口交,待她們再長大一點後就會改用手指、生殖器性侵逞慾,年紀最長的大女兒被性
侵的時間最長共有5年之久、二女兒受害也已有3、4年,3人在偵訊時異口同聲指出,父親
的性慾極強,她們只要一接到電話聽到父親說「有事要談」就得馬上進房配合供其洩慾,
不時還得兩姊妹一起伺候才能滿足父親需求。
這名狼父一審被判有罪不服再上訴,強調他曾在大女兒床頭找到按摩棒,懷疑大女兒是受
男友唆使才串聯妹妹一起誣告他,女兒下體陳舊撕裂傷都是練習獨輪車害的,結果反被法
官斥責不知悔改,痛批狼父不管關多久終有自由的一天,但被害的3個小女生卻得一輩子
面對這份心理傷痛,如不重判、難以儆懲,最後依照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性交、
對14歲以上未滿18歲女子強制性交等共306罪判處1799年有期徒刑,撤銷原判決30年改判
合併執行共25年。(鍾禎祥/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