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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9 15:47 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即時報導
新北一名10歲女童參加林口某教會的課輔活動,被年約30歲的課輔老師強摸下體和胸部,
因為擔心害怕,不敢揭發,情緒壓抑和心理陰影導常做惡夢,還會大叫「不要碰我」。家
屬察覺異狀,詢問後揪出狼師,新北地院今依強制猥褻罪判狼師有罪。
判決指出,該名狼師去年1月某日傍晚利用機會,將被害女童單獨帶到教會廚房後,隔著
衣褲撫摸女童下體。去年9月中旬,更得寸進尺,一小時內3度將手伸進女童內褲和上衣,
撫摸下體、胸部和腹部等處。
被害女童遭狼師襲胸摸下體,心裡留下極大陰影,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半夜常做
惡夢,夢裡大叫「不要碰我」,直到其母關心詢問,才泣訴被老師欺負。
審理時,該名狼師坦承犯行,其辯護律師則是辯稱女童當時無任何反抗動作,主張狼師行
為與強制猥褻有別,但說法未被法院採信。
法院調查,該名狼師犯案時年約30歲,先前曾在軍中服役10年,官拜上尉退伍,認定其具
有相當知識經驗,卻違背女童意願做出猥褻舉動,行為值得非議,但考量他當庭坦承犯錯
並表示極度後悔,且與女童達成和解,最後依先後時間論處2次強制猥褻罪,合併應執行2
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