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2度性侵還去他家?櫃姐控網友性侵不起訴
2018-6-21 15:00
一名在百貨公司任職的櫃姐,2016年10月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38歲、兼職賣減肥產品的
謝姓男網友,她指控,去年2、3月間謝男兩度趁著到專櫃替她丈量身材尺寸、確認減肥產
品效果時,在專櫃倉庫性侵她,4月又趁她到其住處拿減肥產品時故技重施,由於被害女
子前後說詞不一,2次遭性侵不但未呼救也未報案,甚至還願意獨自到謝男住處,行為與
被性侵的反應不符,也非「顧及工作、想保住花10多萬元買的減肥產品」等理由可解釋,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予以謝男不起訴。
謝男偵訊時喊冤說「3次的性行為都是你情我願的,而且在這3次之後,兩人還發生多次性
行為」,並提出雙方的Line對話為證,他說,與女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兩人對彼此有好
感,2次到專櫃倉庫替她量身體尺寸時,因近距離接觸而自然發生性行為,之後女子到他
的住處拿減肥產品,兩人已經是男女朋友,也是在自然而然下發生關係,除了這3次,之
後還有多次性行為,他不知為何女子要告他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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