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網友完事後因「認床」離開 事後竟被她告性侵
2018-6-27 11:55
桃園一名39歲的邱姓男子去年11月12日和一名女網友相約出遊,邱男載女網友返家,並在
女網友家過夜,而兩人也發生性關係,不過因為邱男會「認床」,半夜在女網友家無法入
睡便直接離去,而此舉疑似惹怒女網友,反過來控告邱男性侵,不過最後桃園地檢署予以
不起訴處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邱男針對此案件表示,兩人是在你情我願的狀況下發生關係,而
檢警追查後發現,女網友在提告前有傳LINE給邱男,訊息內容寫道:「你不是說你不是外
貌協會、你為什麼跟我上床、你跟我上床就得付出代價。」、「現在你只有兩條路可走,
一等著坐牢、二賠錢了事。」而且女網友也沒有前往醫院驗傷及報案。
針對此案,桃園地檢署認為,此案是雙方在感情價值觀及日後交往與否之認知上產生極大
落差,在女網友不滿之下衍生糾紛,且女網友事後驗傷報告無法判定傷勢來源,因此無法
憑女網友單方面指控就認定邱男涉嫌性侵,今日予以邱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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