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 大家好今天跟朋友討論一些關於伴侶之間的問題
想說發上來跟大家討論一下是不是有我們沒想到的地方
想說大家可以一起思考一下
首先我們定義大家都是生為人的個體
有自己的思想已及各自的生活模式
所以是不是各種的問題都是出於選擇上的不同
而無法認同而已呢?
1.例如有了伴侶之後(例如男女朋友甚至是夫妻)
為什麼有了伴侶之後不能有其他的性伴侶呢?
性到底是件該怎麼樣定位的事件呢?
如果性是一件等同於一起吃飯這樣一般的事情
是不是更能夠讓人接受 ?
我想跟這個人做愛 於是我與她做愛
甚至之後還能與伴侶一起討論 像是生活發生的瑣事一般討論的事件呢?
2.關於愛付出多寡的討論
蠻容易會有我付出多少而應該有多少回報的思考
像是爸媽對我們的愛(好像因人而異但暫時先這樣比喻好了)
無論我們對於人生選擇的爭執
最後有沒有結論
但對方在對方心中仍然有一定存在的定位
甚至是我付出的多寡都是我心甘情願
而不是像是投資回報這樣的思考
不把對方定位成自己擁有的物件
而是對方是一個人
他應該要有他想像中的生活模式(例如朋友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是因為自己的介紹或是他透
過別的管道 我們會給予祝福呢?)
為什麼套用在伴侶之間會變成失落已及詛咒呢?甚至是有一種我的付出變成背叛的感受
這樣是不是就是把對方當成自己應該擁有的物件而不是把對方是一個人的個體
他理所當然應該有更好的選擇來思考呢?
3.為什麼會要有勉強自己滿足對方的思想存在
兩個人的相處為什麼不是我們在能力所及的或是出於本身意願與否的範圍下思考願不願意
執行呢?甚至是演變成我付出了這麼多但你還是怎樣之類的(若一開始就沒有這樣勉強自
己的情況是不是就不會導致後續這樣的情況發生?)
例如我想打電動 對方想逛街
於是我們彼此各自去執行這樣的行為呢?
甚至是性的部分
4.伴侶關係的定義
該如何定義伴侶跟朋友的關係
假設定義伴侶關係的定義是比起朋友關係上附加了義務上的責任
例如小孩 生活部分共同承擔之類
(這個我自己好像蠻難精準描述的)
那為什麼不能接受責任處理完後其他事項的發生
為什麼升級成伴侶關係的時候會變成佔有對方全部的想法比較多
(在朋友關係時多是無論對方的選擇多是尊重
但處於情侶關係時會變成對方的一切都必須經過我的同意)
這樣的想法難道不是某種愛定義上的倒退嗎?
不確定這樣排版跟邏輯上有沒有什麼問題
大體想描述為什麼我們不是把彼此當作一個人的能有自己各自生活的個體而更多時候是把
對方當作自己的一個物件的情況下討論
Po上來想跟大家討論一下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什麼見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