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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13:48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台中市民李姓男子邀女同事「小意」上山,在海拔3275公尺高的合歡山武嶺風景區遊停車
場,將事先摻入毒品氯硝西泮的礦泉水,拿給「小意」飲用,致她幾乎陷入昏迷,所幸弟
弟及時來電,聽到姊姊語無倫次、神智不清,李見事跡敗露,始將她載回台中,台中高分
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判刑4年。得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男曾於11年前犯下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判刑7年4月確定,於2013年10月3
日縮刑期滿執行後獄。他仍不知警惕,基於以藥劑犯強制性交及以欺瞞之方法使人施用第
四級毒品犯意,2016年12月20日經由通訊軟體LINE與女同事「小如」聯繫,假意邀約一同
外出從事冷氣清潔工作,被害女不疑有詐而答應。
10月21日上午,李駕車載「小如」上山,,抵達南投縣仁愛鄉清境農場停車場,並趁她在
車上小憩,在車上將他向不詳人所購入而含有第四級毒品氯硝西泮(鎮定安眠劑)等成分
藥水摻入她的礦泉水。
同日下午,李駕車載「小如」至南投縣仁愛鄉合歡山風景區武嶺停車場,被害女喝下以含
有四級毒品的礦泉水,幾乎陷入昏迷,所幸她的胞弟即時撥打行動電話發現姊姊語無倫次
、神智不清。
李男見事跡已行敗露,未避免「小如」其後遭採證而發現,且顧及周遭遊客眾多,乃不得
不依「小如」弟弟指示,於同日晚間將被害人「小如」送至台中市東區進化路與精武路交
岔路口,讓「小如」由其家人帶回。
因被害人「小如」持續精神不濟且昏沈,於2016年12月23日至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就醫,
並由醫護人員採集尿液送往台北榮民總醫院檢驗,檢出第四級毒品氯硝西泮及其代謝物與
精神神經安定劑及其代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