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18-09-16 22:35:0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370263
2018-09-16 11:29 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即時報導
郭姓男子從通訊軟體LINE「單親俱樂部」群組和多名單親爸媽一起遊覽台中市,晚上到他
家喝酒聊天,郭被控趁其中一名單親媽酒醉後性侵,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徒刑4年
,被害女子再提民事求償,台中地院再判郭男賠30萬元,可再上訴。
判決指出,郭男2015年10月3日在單親俱樂部群組,與群組成員共3女2男,相約遊覽台中
市區,吃完晚餐,再到他台中住處喝酒聊天,隔天凌晨,其中一名單親媽因喝酒而不勝酒
力,郭主動扶對方到2樓房間內,乘機性交,隔天凌晨又乘機性交一次。
郭對被害人2次乘機性交行為,一審已判刑4年,他不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被
害人再提民事賠償,指郭不法侵害她身體及貞操權,造成她精神上莫大創傷,蒙受極度痛
苦,請求精神慰撫金80萬元。
台中地院民事庭指,被害人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2次乘機性交行為,向台中地檢察
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去年已給付被害人犯罪被害補償金25萬元法院判郭男需賠30萬元
,扣掉補償金,他要再賠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