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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家暴兒安置 竟遭十一歲寄養少年仿獸父九度性侵
107/09/23
臺南市驚傳寄養家庭男童性侵男童案件!七歲黃姓男童因繼父管教過當被強制安置寄養家庭,卻遭曾經被父親性侵的十一歲楊姓少年,仿效獸父,在一個月內連續性侵高達九次,直到寄養媽媽當場撞見,才通報社工和警方介入。黃童家長指控,原本只是對小孩管教嚴格些,卻因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的「烏龍安置」,害得小孩遭性侵身心受創,已委託律師控告社會局並聲請國賠四百萬元。
「他含我的鳥鳥,用鳥鳥弄我的屁股,打我、揍我還有捏我…。」受害的黃童六月中旬已返家,但面對鏡頭,童言童語講出被害遭遇,「想哭哭,好想爸爸媽媽,要告訴他們哥哥欺負我」、「媽媽,妳為什麼都沒有來看我!」黃母和黃童繼父聽了當場淚崩。黃童繼父還說,孩子遭侵害後,個性不再開朗,常躲在角落哭,甚至連帶他出遊,孩子也鬱鬱寡歡,莫名哭了起來。
臺南市社會局調查,黃童的繼父因他不聽話或鬧脾氣,就會斷理智線動手管教,被鄰居發現報警,經社工評估認定管教過當,因為次數頻繁,今年三月中旬安置黃童。黃童在寄養家庭與少年共用一間臥室,少年趁兩人獨處時侵害黃童,過程中黃童有時故意喊「寄養媽媽來了」,試圖制止,少年後發現是假的,或遇黃童不從時,除毆打他且威脅不能跟寄養媽媽講。黃童因怕少年生氣,會再對他施暴,不敢將受侵害的事說出口。
「社會局烏龍評估,害我的小孩受到那麼大的傷害!」黃母指控,兒子進入寄養家庭短短幾天就被性侵,寄養媽媽四月八日發現,隔兩天才通報社會局,社會局竟然在五月底才告知家長,「最親的人竟是最後一個知道,這樣合理嗎?」
黃童繼父憤怒地說,他是因為兒子不聽話,才會動手打兒子,但也都打屁股,偶爾不小心打到頭、臉,就被鄰居通報家暴,他也多次抗告,社工卻不採信。「若不是社會局強制安置兒子,怎會遭到性侵害,變成這樣!」
黃童繼父強調,社會局違法安置在前,寄養家庭疏失致兒子遭性侵在後,身心嚴重受創,已委託律師控告社會局,並聲請國家賠償。兒子的部份依法聲請精神撫慰金二百萬元;他與太太同受煎熬,夫妻各求精神撫慰金一百萬。
臺南市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鄭妙君表示,社工是依法申請安置,一切依法處理,目前仍在國賠處理時效內,一切依照程序處理。
律師江信賢說,國家賠償要件是「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不法損害人民權益的情形。」但社會局安置黃童屬於保安處分,在法律上不能認定是侵害權益的行為,所以不適用於國賠。(辛啟松、王志弘/臺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