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工人脫光光下體緊貼少女還襲胸 同事:疑吸膠過量

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18-10-11 00:02:06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414662
2018-10-10 19:30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台中市陳姓男子是西屯區惠中路、市政北五路的大樓工地工人,他涉嫌在今年3月間,疑
吸食強力膠後,精神狀況不佳,陳脫光衣服後,強抱在工地外的16歲少女,還以手抓少女
胸部,長達10秒,因少女驚聲尖叫,工地其他工人才前往制伏陳,並通報警方到場,一審
認定陳涉嫌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3月11日上午11時許,陳姓男子在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市政北五路交岔
路口附近的建築工地擔任臨時工 ,因見在旁擺設臨時攤位的16歲少女,在工地旁停駐的
貨車後車廂內補貨,認為有機可乘,基於強制猥褻犯意,脫去自己全身衣物後,違反少女
意願,強行從少女的左側強抱, 並以左手抓捏少女胸部,過程長達10秒,因少女對外呼
救後,才驚動其他工地工人,報警處理。
陳姓男子在法院審理時辯稱,他是在工地4樓發現皮包遺失,懷疑少女拿取他皮包,所以
跑去1樓門口少女的攤位,在爭執中碰觸到少女胸部,無意非禮少女。
與陳共事的同事向法官證稱,看到陳吸食強力膠後,脫褲子撫摸下體,經制止後,陳穿上
褲子,以為沒事了,後來因聽到少女尖叫,前往察看才發現陳全身脫光抱著少女,陳被制
伏後,同事也在陳工作的4樓工地,發現強力膠殘渣袋與強力膠罐。
台中地院一審合議庭認為陳的同事與被害少女的證詞相符,足以採信,陳犯行明確,且對
未滿18歲少女強制猥褻,依法加重其刑,且陳在犯後否認犯行,未見悔意,也沒有跟被害
少女達成和解,依法判處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作者: a5365389 (Alex)   2018-10-11 11:36:00
怎麼不是市政北七路
作者: sm3489 (廢材團結聯盟)   2018-10-11 12:22:00
五樓變態
作者: zeuth378   2018-10-11 14:07:00
蓋再蓋
作者: stacy000 (stacy)   2018-10-11 22:55:00
QAQ
作者: zeuth378   2018-10-12 12:50:00
幫樓上qq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