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講"性愛分離"
我更支持"愛情是比較級"的說法
人的本性是貪婪
講白話就是:見一個愛一個
但為什麼人們在這2種不同說法中...
有些人會選擇從一而終?
有些人則是一生砲砲相連到天邊?
人性當中並沒有絕對的是與非
抉擇,往往只是眾多因素交織下的產物
舉例犀利人妻中的名言:
"不被愛的那人才是第三者"
人在激情的當下,主觀上認定自己只愛眼前想與之做愛的人
而家裡的糟糠之妻,則棄如蔽屣
但無法忽視地,激情會有降溫的一天
交往之初只看得到美好的一面,深入交往後才發現彼此原來有那麼多不美好
然後又會懷念起家裡充滿包容的糟糠之妻
只是這不是很矛盾嗎?
人在激情當下時,認定自己不愛糟糠之妻
人在激情消退後,又覺得糟糠之妻無比溫暖
那到底是愛糟糠之妻?還是不愛糟糠之妻?
把"不被愛的那人才是第三者"的這句話
用"愛情是比較級"來看:
對於妖嬈的外遇女
男人愛的是她年輕充滿活力的肉體
渴求性愛的滿足
對於持家的糟糠之妻
男人愛的是她包容與持家能力
渴求有回家的溫暖
女本:幹!男人可以選一個要嗎?
要妖嬈的外遇女?還是持家的糟糠之妻?
選一個有那麼難嗎?
抱歉,因為人性是貪婪的
妖嬈的外遇女+持家的糟糠之妻
男人兩個都想要!
所謂"愛情是比較級"指的是:
人在當下,愛誰比較多,愛誰比較少
想打砲做愛時,愛妖嬈的外遇女,比較多
想回家溫暖時,愛持家糟糠之妻,比較多
是很渣又很賤沒錯!
但只有少數的人能正視自己的慾望
即使當下愛誰比較多時
也不會對愛得比較少的惡言相向或粗暴以對
而多數的人無法正視自己的慾望
當下愛誰比較多時
會被社會中的法律道德倫理綁架
社會規範會強迫人只能選一個愛
為了不被其他人看出自己不是同類
於是自我否認對愛得比較少的人依然有愛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