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18-10-22 17:21:48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435403
2018-10-22 11:33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台中市民范姓男子,去年元月間帶朋友「小鳳」(化名)至KTV唱歌,趁她前往洗手間,
在她的飲料摻入FM2,被害女喝後意識不清楚,被帶至賓館性侵害,他否認性侵害,但採
自她下體的檢體驗出他的DNA精子細胞,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7年8月。
范男否認以藥劑強制性交犯行,辯稱「飲料是小鳳自己去拿的,我沒有把毒品摻入她的飲
料裡面,後來我有跟小鳳到賓館去,這是因為小鳳不想讓我女朋友跟我妹妹知道我們有出
去唱歌,我帶小鳳到賓館後,因為我有喝酒,我就在馬桶吐完後就離開了,我把小鳳留在
房間裡,沒有跟她發生性行為」。
不過,法官查出本案採集被害人的檢體,送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進行鑑定,其鑑定
結果及結論為:以顯微鏡檢均發現有精子細胞,以前列腺抗原檢測法檢測結果均呈陽性反
應,經萃取DNA檢測,精子細胞層體染色體DNA-STR型別檢測結果,發現與范男型別相符。
判決書指出,范男與「小鳳」為朋友關係,兩人於去年1月27日凌晨 ,一起搭計程車前往
台中市區號阿拉丁KTV唱歌,其間他見她離開前往洗手間,在她的飲料內氟硝西泮(俗稱
FM2)後,她返回座位時, 隱瞞此情,俟她將飲料飲畢、毒品發揮作用時,將她帶到賓館
。
范男趁「小鳳」意識模糊、無力反抗之際,將她的衣物褪去,對被害人性侵害得逞,被害
人甦醒後,察覺身上衣物有所異狀,前往醫院檢驗,進而報警查獲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