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士上門找婆婆 醫師娘才驚覺老公外遇
台北一名曹姓醫師娘前年發現曾一名黃姓離職護理師抱嬰兒拜訪婆婆,事後她到戶政事務所
申請丈夫的戶籍謄本,驚見丈夫認領一名男嬰,才知老公外遇黃女還生子,怒告通姦並求償
,新北地院今判黃女須賠償醫師娘15萬元;刑事部分新北地檢署日前也依相姦罪將黃女起訴
。
台北一所內外科診所64歲鄭姓醫師1991年底和曹女結婚,至今未生小孩,鄭男在八德路2段
執業,診所樓上則是住家。2016年2月底,曹女發現先前任職該診所的黃姓護理師(40多歲
),曾到診所樓上與婆婆一起用餐,屋內還傳出嬰兒聲。
同年4月,曹女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丈夫的戶籍謄本,驚見年初丈夫認領黃女所生男嬰,才
知兩人有婚外情,且黃女住在診所附近,不但常到診所過夜,根本無視她的存在,還曾對她
比出V勝利手勢,態度嚣張,她忍無可忍,才提告通姦並對黃女求償200萬元。
黃女辯稱,她自2006年任職鄭男的診所後,觀察到鄭男夫婦感情不佳,兩人幾無互動,且20
12年鄭父重病,她常陪鄭男到醫院照顧鄭父,當時鄭男也表示婚姻有問題。
直到鄭父過世,鄭男宣稱已離婚,要追求她,之後鄭男搬離八德路,她才漸漸跟鄭男外出吃
飯、看電影,2015年間兩人同遊日本,酒後不小心在飯店裡跟鄭男發生性行為,同年4月她
發現懷孕,鄭男才說實話未離婚,但鄭男苦苦哀求,說他已60多歲卻無小孩,母親想要有個
孫子,她才決定生下小孩,並在8月離開診所,12月她生下小孩。
黃女還說,之後鄭男中風,搬回八德路住家,她有時會帶小孩去探視鄭男及鄭母,堅稱當年
誤認鄭男離婚,才與鄭男交往並發生性關係,非故意侵害曹女配偶權,且她收入不多,曹女
求償200萬元顯然過高。
新北地院基於黃女坦承與鄭男發生性關係並生下一子,認為黃女已破壞曹女家庭、婚姻,今
判黃女須賠償醫師娘15萬元;仍可上訴。
刑事部分,黃女雖辯稱與鄭男在日本發生性行為,我國無司法管轄權,但新北地檢署推算黃
女受孕時間,認為當時黃女應在國內,因此依相姦罪將她起訴,而鄭男則獲妻撤告不起訴。
(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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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娘申請戶籍謄本,驚見丈夫領養男嬰。示意圖
心得:在日本就沒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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