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他秀身分證稱離婚 OL初上摩鐵就被捉姦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8-11-14 01:11:35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3/1465627/
出版時間:2018/11/13 15:29
OL誤信男同事已離婚,第一次上摩鐵就被捉姦。示意圖
https://i.imgur.com/fGStdi4.jpg
北市一名30多歲的已婚張姓男子今年和20多歲高姓女同事發生曖昧情誼,
但高女認為張男已婚,不願深交,
張男卻傳了一張身分證上配偶欄是空白的照片給女同事看,宣稱自己已經離婚,
高女才放心交往,不料兩人第一次去汽車旅館嘿咻,就被張妻逮個正著,
張男才坦承隱瞞已婚身分和高女交往。
台北地檢署今依通姦罪起訴張男,但將高女不起訴。
據了解,張男和高女一開始交往時,張妻就察覺有異,兩人因此結束這段剛萌芽的感情,
但沒多久,張男又傳訊息給高女,聲稱自己和妻子離婚了,想重新和高女再一起,
高女一開始也不相信,要張男證明給她看。
張男又說,自己的身分證不在身上,高女氣得回說:「屁啦!」
張男之後才翻拍身分證照片給高女,證明配偶欄上是空白的,因為他已經和妻子離婚,
高女信以為真地安心和張男交往。
不料兩人第一次去摩鐵嘿咻結束時,張妻就和友人出現在汽車旅館堵他們,
雙方大吵一架鬧上警局,張妻堅持提告。
高女應訊時坦承在摩鐵和張男發生性關係,也把來龍去脈告訴檢警,
自稱真的不知道張男欺騙她;
而張男也承認出軌,並坦言騙了高女,
因為他給高女看的是以前還沒結婚時的身分證照片。
檢方勘驗兩人對話記錄,認為張男隱瞞婚姻狀態而和高女交往,
因此即便兩人真的發生性關係,高女也不構成妨害婚姻罪,今將高女不起訴,
僅將張男起訴。
(吳珮如/台北報導)
作者: dragon780511 (大峯)   2018-11-14 01:12:00
渣男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11-14 01:14:00
樓上,搞不好是善良男子,哈哈
作者: Android16 (十六號)   2018-11-14 01:35:00
原來婚前就先拍照 佈局了 這一定會是慣犯
作者: Oisige (生繁)   2018-11-14 07:19:00
要隨機指定身分證跟某樣東西合照才稍微可信而且連正本都有可能是假的 搞不好婚前掛失補發過
作者: svcgood (塵世中小書僮)   2018-11-14 09:18:00
居然會拍身分證來利用,老司機。
作者: tmen520 (聽你在喇叭)   2018-11-14 09:24:00
我布這局布了一年 你想不到我會在濕妹面前說謊
作者: koil (雞兔哥)   2018-11-14 11:19:00
聰明然後小三賠錢老婆原諒
作者: joinlove1234 (串燒花枝丸)   2018-11-14 15:03:00
高招 小三沒事,老婆肯定也會對老公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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