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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11/13 15:29
OL誤信男同事已離婚,第一次上摩鐵就被捉姦。示意圖
https://i.imgur.com/fGStdi4.jpg
北市一名30多歲的已婚張姓男子今年和20多歲高姓女同事發生曖昧情誼,
但高女認為張男已婚,不願深交,
張男卻傳了一張身分證上配偶欄是空白的照片給女同事看,宣稱自己已經離婚,
高女才放心交往,不料兩人第一次去汽車旅館嘿咻,就被張妻逮個正著,
張男才坦承隱瞞已婚身分和高女交往。
台北地檢署今依通姦罪起訴張男,但將高女不起訴。
據了解,張男和高女一開始交往時,張妻就察覺有異,兩人因此結束這段剛萌芽的感情,
但沒多久,張男又傳訊息給高女,聲稱自己和妻子離婚了,想重新和高女再一起,
高女一開始也不相信,要張男證明給她看。
張男又說,自己的身分證不在身上,高女氣得回說:「屁啦!」
張男之後才翻拍身分證照片給高女,證明配偶欄上是空白的,因為他已經和妻子離婚,
高女信以為真地安心和張男交往。
不料兩人第一次去摩鐵嘿咻結束時,張妻就和友人出現在汽車旅館堵他們,
雙方大吵一架鬧上警局,張妻堅持提告。
高女應訊時坦承在摩鐵和張男發生性關係,也把來龍去脈告訴檢警,
自稱真的不知道張男欺騙她;
而張男也承認出軌,並坦言騙了高女,
因為他給高女看的是以前還沒結婚時的身分證照片。
檢方勘驗兩人對話記錄,認為張男隱瞞婚姻狀態而和高女交往,
因此即便兩人真的發生性關係,高女也不構成妨害婚姻罪,今將高女不起訴,
僅將張男起訴。
(吳珮如/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