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換香菸?3男3女性愛趴 國小女:又不是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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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2 00:16:00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分局先前查獲3男3女的性愛趴,其中3女竟是國小學生,
警方懷疑她們是為了香菸答應發生性行為,
警方訊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移送賴姓和陳姓2名男子,
檢方複訊時眾人卻說警方指控子虛烏有;
新北地檢署清查後發現,雙方的確沒有對價關係,
但與未成年少女性交仍然觸法,仍將賴、陳2人起訴。
檢警調查,今年8月8日,警方接獲旅館人員通報,指出有房客正在開趴,
隨即派員前往臨檢;
房內6人起初還不願開門,一度拖延數十分鐘,直到警方表明要強行破門,
房門才緩緩開啟,警員先看到賴姓、陳姓2名男子和林姓少年坐在床上,
又在廁所找出3名女學生,並搜出用過的保險套,順利查獲這起性愛趴。
賴男應訊時表示,他分別與3名國小女學生口交和做愛,陳男則說,
他只找了其中1名女學生幫自己口交;
另外,林姓少年僅是在一旁觀看,並未對任何1名女學生伸出狼抓,
因此只移送賴、陳2人。
警方調查後發現,男女雙方是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亦非第一次見面,
對於性行為也不以為意,女學生還說:
「又不是第一次!」,
令警方不禁感嘆少女行為嚴重偏差,由於警方還在現場找到香菸,
因此懷疑女學生是為了香菸才答應獻身。
儘管警方認定男女雙方有對價關係,但女學生在警詢及複訊時均否認此一說法,並表示:
「因為好玩才會答應!」,
加上女學生供稱,賴、陳2人並未承諾給予金錢或其他物品,
亦無其他事證足以證明香菸為嘿咻的代價,檢方認定香菸僅是男方無償提供,
做為相互助性之用,並無對價關係,遂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起訴賴、陳2人。
▲賴男等人找來3名國小女學生開性愛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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