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珍得很票亮我忍不住」 渣男淫人妻求饒卻錯字連篇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216/1483738/
出版時間:2018/12/16 00:05
林男趁深夜闖入女同事房內,用童軍繩、膠帶綑綁住她的手腳、嘴巴性侵得逞。資料照片
https://i.imgur.com/XSralMd.jpg
台中一名林姓渣男6年前和一名已婚女同事投宿南投一間民宿,趁深夜闖入女同事房內,
用繩索綑綁手腳、膠帶貼嘴性侵得逞,還害女方因而懷孕產子,林男辯稱雙方合意性交,
還指女方提出他透過臉書道歉的訊息,內容沒正確選字、跟他使用習慣不同,不料,
法官調閱他的發文IP,當庭打臉。
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8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和本案人妻女同事原本交情不錯,2012年11月17日下午5時許,
兩人下班後一起從台中到南投去找林男的女友,當晚投宿南投一家民宿分房睡,
林男藉口送飲料進房被拒,竟撞開房門,
用預先備妥的童軍繩綑綁女方手腳、以膠帶貼住女方遮蓋呼救聲,
然後不戴套性侵得逞。
女方受辱又被林男威脅不得張揚,否則要讓全世界看到她的醜態,女方起初選擇隱忍,
但幾個月後發現自己懷孕,眼見紙包不住火,只能將實情告訴先生一起報案,
但事後天天遭先生冷言冷語,她因而罹患創傷症候群與憂鬱症,兩人也為此離異。
林男到案堅稱彼此合意性交,女方出庭激動反駁,指稱:
「我那時很大聲喊叫都沒有人聽到,他撕破我的褲子,
直接從後面(證述停頓並哭泣)...,
不知過了多久,我覺得很久...」。
由於事隔半年,本案關鍵證據就在於女方報案後,林男透過臉書即時通與她的對話,
林男在對話裡坦承犯行並不斷向被害人道歉、希望女方撤告,包括
「我也沒友對妳很過分就之是意外兒以」、
「珍得不是故意的如果妳娜時有配合就不會者樣了妳珍得很票亮我忍不住
我珍得對不起妳」
等語。
女方在對話裡怒批林男預先準備好童軍繩等作案工具,明顯是預謀犯案,堅不撤告,
痛罵林男
「都綁著我強暴我了叫沒有很過份」、
「我不要你就可以綁住我強暴我嗎?
你當我們女人是什麼!」
林男翻臉回嗆:
「究說不事故意的了綁妳也沒有辦法得我們就蒜沒關係妳也聲過小孩了
幼不事第一次莊什麼好好得跟妳說妳逍張起來了。」
(就說不是故意的了,綁妳也沒有辦法的,我們就算沒關係,妳也生過小孩了,
又不是第一次裝什麼,好好得跟妳說,妳囂張起來了)
等語。
林男主張這些對話訊息都沒正確選字,跟他平時打字習慣不同,
並透過律師提出自己和蔣姓女友平時對話、案發時手機失竊紀錄、
臉書帳號活動日期等資料,企圖證明這些對話訊息不是他所發送,
反指女方由愛生恨、變造紀錄企圖誣衊他。
一審認定林男犯行明確,且事先已有脫罪的準備,
無論對話訊息沒正確選字、臉書帳號活動日期甚至手機失竊,都可能是計畫之一,
因此不採信林男的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
林男上訴二審仍主張女方所提出他透過臉書道歉訊息,是他的手機被盜而遭人捏造。
二審為求謹慎,委請法務部透過司法互助協定,
向臉書的美國總公司調閱林男和女方個人網頁相關紀錄,
再委託南投縣警局比對上網的IP位址記錄,拆穿林男的狡辯。
林男抗辯女方指述有諸多矛盾,二審認為女方因本案罹患壓力創傷症候群病症,
精神狀況已因本案而嚴重受創,不能僅因在二審沒正確回憶部分細節而推翻她的指述,
據此維持一審判決。
最高院日前駁回林男上訴,全案定讞。
(黃哲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