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8-12-27 05:11:11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26/1490096/
出版時間:2018/12/26 16:11
新北市王女收費舉辦2女戰9男性愛趴,結果被起訴。翻攝照片
https://i.imgur.com/n39zAKk.jpg
自從2012年台鐵性愛趴事件以來,類似的群交派對屢見不鮮,
雄檢檢察官轉任的律師李茂增指出,我國《刑法》並不處罰「性交易」,
只處罰「以媒介性交易營利的人」;
換句話說,民眾參與收費性愛趴並無刑責,頂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反倒是群交性愛趴的主辦人,若以此收費營利,
就會觸犯《刑法》第231條的媒介性交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早年民風保守,類似「換妻俱樂部」的傳聞均罕見有實際案例,
近年則常見各式假藉派對名義舉辦的群交、雜交趴,
其中尤以2012年發生的台鐵性愛趴事件最為轟動,
導遊蔡育林仿照日本A片「電車痴漢」情節,號召網友並收費,
在台北開往新竹的莒光號車廂內上演「1女大戰18痴漢」的性愛趴,
被法院依媒介性交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
其餘參與者都因並未獲得報酬或有營利行為,均獲判無罪。
另在去年年底,有人在熱門論壇「Dcard」貼文爆料,
稱有攝影師假藉拍照名義舉辦6女7男雜交趴,
並PO出3名年輕女子全裸背對鏡頭的「雜交現場照」,引發檢警注意,
主辦攝影師穆川申和參加者甚至遭肉搜起底,
檢警今年8月間搜索穆男並查扣手機、電腦,現依媒介性交易罪查辦中。
新北市前年也傳出有一對情侶以「12小時不斷電」為噱頭,
在網路上找來2女與11位男客到摩鐵「開戰」,共有11名男子各付3000元報名,
警方獲報到場發現男客都已離開,但2女中有一人未成年,
因此將情侶檔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送辦。
另外今年5月新北市王姓女子也在網路刊登「女生希望幹整晚」等訊息,
號召舉辦「6小時不斷電性愛趴」,
果真吸引9名男子花每人3500元費用報名,
到摩鐵和王女及另名49歲劉姓女子大搞性愛派對,被警方查獲,
結果王女被依意圖使女子與他人性交而媒介營利等罪起訴,
其餘9男與劉女參加人等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而北檢今天偵結起訴張姓男子等人,在北市汽車旅館辦9女19男雜交派對,
並向每位參與的男性收取5000元,觀戰者收500元,律師薛政宏指出,
「這裡面因為有涉及金錢,很有可能是性交易,
這些付錢參與群交大戰的男子可能涉嫌《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80條第1款的從事性交易行為,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
而主辦的張男等人,則可能觸犯《刑法》231條第1項
「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張男主辦的雜交趴中,也有人是只付500元「觀戰費」,並未實際下場參戰,
薛政宏認為,單純觀戰者並未與人性交易或媒介營利,應不成立犯罪。
(王吟芳/高雄報導)
台鐵性愛趴的女主角「小雨」。翻攝照片
https://i.imgur.com/rS4jzJx.jpg
蔡育林因舉辦台鐵性愛趴,被判刑6個月定讞。資料照片
https://i.imgur.com/lFH8MAj.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