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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1 08:24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男子「阿清」利用全家為節省冷氣費用而同睡房間時,趁機猥褻未成年女兒,還到藥局購
買安眠藥摻入飲料內,交給女兒飲用後性侵害,法官審理時,被害女表示父事後有悔改,
請求從輕量刑,被害女的母親也表示希望家庭能夠繼續,願意給他機會,台中地院依加重
強制性交等罪將他判刑7年6月。
法官審酌,男子「阿清」(化名)本應對女兒善盡保護照顧之責,縱因本身工作壓力過大
,也不應罔顧人倫,為滿足自己的慾望性侵女兒,戕害被害人身心,致年幼被害人對方異
性會感到害怕且會莫名哭泣,罪無憫恕,予以判刑。
判決書指出,「阿清」兩年前帶著全家前往他縣市觀光地區遊玩時,投宿民宿時,趁女兒
在熟睡時,趁機猥褻女兒,過程中女兒醒來,他才罷手。
同年間,他在台中住處,利用全家為節省冷氣費而同睡房間時,趁機猥褻女兒,被害人因
而清醒,惟念及媽媽尚有同房間睡覺而未呼叫反抗,但被害人抓住父的手予以甩開。
同年底,「阿清」數次到藥局購買安眠藥,磨成粉狀後摻入飲料內,交給女兒飲用,趁女
兒陷入昏沈之際,數度性侵害得逞,經被害人告訴學校老師後報警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