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郎君是狼軍!程姓軍人前年在屏東一間超商購物,見女店員小
婕(化名)頗具姿色,當天就約她到恆春國小散心,得知她失戀心傷,程男立刻獻上擁抱
稱「讓我保護妳」,未料手很不安份,除了搓揉她的屁股,還解開內衣扣,嚇得小婕跪地
求饒,程男卻怒甩她兩巴掌說「妳要讓我上」,幸好小婕媽媽與哥哥即時趕到,程才罷手
。
程男前年8月間休假,和5名友人到屏東遊玩,在一間超商購物時看到小婕,驚為天人,記
下她名牌上的名字,加入臉書好友聊天,稱不知道晚上可住哪,希望她幫忙找飯店,涉世
未深的小婕為了盡地主之誼,當天下班後騎著機車赴約。
程男騎著小婕的機車,先載她到恆春國小聊天,小婕提到剛失戀,心裡很難受,說著眼淚
便撲簌簌落下,程男見狀,立刻把她摟在懷裡安慰說「妳要不要讓我當暫時的男朋友」,
但小婕以「剛分手」、「放不下前男友」拒絕。
「沒關係,讓我保護你」,程男未打退堂鼓,反而把她抱得更緊,並伸出鹹豬手揉她的臀
部與解開內衣鈕扣,甚至嘟嘴強吻,小婕察覺有異,試圖逃離,程男因此被激怒,把她的
手壓在牆上,當場狠搧她兩個耳光,造成下唇1.5公分裂傷。
小婕被毆後嚎啕大哭,下跪拜託程男歸還機車鑰匙,因機車是她努力打工買的,惟程男不
但拒絕,還恐嚇「你報警試試看」、「你要讓我上,我才要還你鑰匙」,行徑惡劣,甚至
一度要把鑰匙丟進魚池,逼迫就範,幸好此時小婕母親來電,她才找到救星,未被性侵。
離譜的是,小婕母親到場後,程男不但沒悔意,還痛罵三字經,堅持不還鑰匙;而經過調
查,這已非初犯,2016年間,他另犯下兩起強制性交案,分被橋頭地院判刑3年2月及3年6
月,因未定讞,仍能在外趴趴跑,檢察官因此建請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重判7年。
不過,高院認為程男惡行應觸強制猥褻罪及強制罪,考量他未和小婕和解,態度不佳無悔
意,分判刑1年及3月,3月部分可易科罰金9萬元;程男依然覺得太重,上訴最高法院,否
認犯行,還請求對小婕做心理衡鑑與測謊。
最高院則指程男未在原審提出這項要求,且就算沒有這些報告,其他證據已足以認定強制
猥褻犯行,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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