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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A女離家,住進劉男的中壢住家,兩人因此發生性關係。
桃園地檢署因劉姓男子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情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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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1 12:48〔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
桃園市劉姓男子透過通訊軟體認識15歲少女A女並交往,去年8月間,A女離家,
住進劉男的中壢住家,兩人因此發生性關係。
A女母親報警後,在劉男家找回A女,並控告劉男妨害性自主,
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劉男(23歲)去年7月開始,與A女交往,1個多月後,A女離家出走,就投靠劉男,
住進劉男的中壢住家。
A女母親急著四處找人,還向中壢警方報案,警方查到A女與劉男同住,
就帶同A女母親前往劉男住家,將A女帶回,檢方說,A女母親追問,
A女才說出她與劉男已經發生過性關係,氣得A女母親提出告訴。
檢方說,劉男坦承與A女發生性關係,因A女只有15歲、未滿16歲,
已因劉男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他將要面對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