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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男「鳥頂」正妹手臂 那個流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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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2019年01月26日 15:34 中時 張孝義
有性騷擾紀錄的簡姓男子隔著褲子用勃起的下體碰觸不認識女子的手臂,被提告性騷擾,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男性生殖器直接或隔著褲襠間接碰觸,都足以引起被害人的嫌惡感,依
簡易判決判處簡男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簡姓男子在2013年就對女性被害人性騷擾,被告上法院,後來以7萬元和解,被害人撤告
。2018年簡男又趁被害女子不注意,用自己已經勃起的「老二」頂向被害女子的手臂,被
害人驚嚇之餘,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檢方依性騷擾防治法將簡起訴。
北院認為,男女的生殖器、鼠蹊部等通常社會觀念中屬於身體隱私或性敏感部位,當然屬
於性騷擾防治法中的「其他身體隱私處」,而且不以是否外露為限,這些部位被人親吻、
擁抱或觸摸,是不是構成性騷擾,要由是否引發被害人與性有關的寧靜、不受干擾的平和
狀態遭受破壞以為認定。
簡姓男子與被害人不認識,趁被害人來不及抗拒之際,用他的生殖器隔著褲子碰觸女性的
手臂,且簡男的男性生殖器並已勃起並流漏前列腺分泌液,主觀上確有為性騷擾的意圖,
簡男犯後雖有意願跟被害人和解,但遭被害人拒絕要「告到底」,北院因此判處簡男徒刑
3月,得易科罰金。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