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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9/02/06 00:00
少女指控閨密叔叔在她借住期間天天性侵她。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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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15歲少女2017年底因覺得家裡沒溫暖而逃家,
寄住在閨密的叔叔周姓男子家中,不料周男明知她未成年,卻想染指她,
少女為了能有棲身之所,只好半推半就地和周男嘿咻,少女指控寄住周男家期間,
幾乎天天被性侵,只有3天沒住周家,才免去被蹂躪,直到父親將她找回家,
周男的獸行才曝光。
但周男的說法完全相反,他稱雙方只發生3次性行為,但都是你情我願。
由於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周男天天性侵少女,新北地檢署因此依周男供詞,
認定雙方嘿咻過3次,依與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等罪嫌起訴周男。
起訴指出,這名15歲少女因為父親入監服刑等情形,覺得家裡沒溫暖、得不到關愛,
而在2017年11月間逃家。
她因為無處可去,便在閨密介紹下,
寄住在閨密的叔叔周姓男子(32歲,有強盜、毒品等前科)位於新北市林口區的住處。
不料周男明知少女未成年,竟仍對少女起色心,在少女寄住期間向少女求歡。
少女為了能有棲身之所,不敢拒絕周男,只好在半推半就下,和周男發生多次性行為。
2018年1月初少女的父親出獄後,打聽到少女寄住在周男家中,到周家帶回女兒,
少女才對父親說出被周男玷污的遭遇,還有曾在2017年12月底時,在周男的車上吵架,
周男一氣之下往擋風玻璃丟擲打火機,卻反彈擊中少女的額頭造成受傷一事,
並報警提告。
少女提告指出,她從2017年11月20日起到2018年1月2日被父親帶回家為止,
期間只有3天沒住在周男家,此外每天都被周男性侵,只要有所不從,
就會被周男毆打、抓起來摔,甚至用熱水潑灑,而且因為周男
「家裡有槍,我會害怕」,
因此不敢抵抗。
周男雖承認與少女發生性行為,但他辯稱在少女寄住的1個多月裡,只有和少女嘿咻3次,
並非幾乎每天都性侵少女,而且過程中少女沒有抗拒,他也沒有違反少女意願。
檢方認為,周男因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在2017年11月2日被搜索住處,
也被警方在住處起出改造手槍、子彈等物,但少女指控在同年11月20日才開始被性侵,
是否真如少女所說,周男家裡有槍讓她害怕,存有疑點。
另外,少女就醫驗傷僅驗到額頭有因周男丟打火機擊中的傷勢,身上並沒有其他外傷,
因此檢方採認周男供詞,認定雙方發生3次性行為,
並依與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傷害等罪嫌起訴他。
(游仁汶/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