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219/1520201/
出版時間:2019/02/19 19:30
人夫在車內猥褻少女。示意圖
https://i.imgur.com/FbbQhGJ.jpg
新北市已婚許姓男子2014年間透過交友軟體「Beetalk」認識一名國中女學生,
竟和對方交往,還在約會時多次對少女摸胸猥褻。
同年底被妻子抓包,短暫和少女斷絕聯繫後,沒幾個月又繼續偷吃,
還耐心等到少女年滿16歲,再帶少女開房間嘿咻。
新北地檢署今依與未滿16歲女子猥褻、通姦等罪將許男起訴,
少女被控相姦罪部分,則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起訴指出,已婚的許男(31歲)在2014年間透過交友軟體「Beetalk」
認識一名13歲的國中女學生,雙方進而交往。
許男等到隔年少女滿14歲,就趁每個月相約見面一次的機會,
在汽車旅館或汽車內撫摸少女的胸部猥褻得逞。
不過2015年底,許男和少女的對話記錄被許妻發現,畸戀因此曝光,
許男被迫和少女斷絕往來。
但隔不了幾個月,許男又故態復萌,繼續和少女談戀愛,
並趁約會時對少女襲胸猥褻,藉此逞慾。
到了2016年底,許男確認少女年滿16歲後,竟大膽地帶少女開房間嘿咻。
但2人的事情又被許妻及少女的父母查知,許妻怒告許男和少女通姦、相姦等罪,
少女的父母則反告許男強制性交等罪。
許男挨告後對於犯行均坦承,但否認對少女強制性交,
辯稱是等到少女年滿16歲之後,才和少女發生第一次性行為。
檢察官依每月1次的頻率,認定許男涉犯16次對未滿16歲女子猥褻罪,
另犯10次通姦罪,今將許男起訴。
至於許男被控強制性交部分,檢方認定罪證不足,將他不起訴。
(游仁汶/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