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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女翹臀太誘人 機車男失控掐3秒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林姓男子前年騎車經過基隆市立德路,見前方騎著單車的女子
小婕(化名)臀部誘人,竟伸手掐了3秒,嚇得小婕驚聲尖叫,記下車牌後報案,雖然林
男到案否認犯行,但基隆地院認為小婕沒有構陷他的理由,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拘50日
,得易科罰金5萬元,高等法院日前維持原審見解,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前年8月7日上午7點半,林男從女友家出門,騎車準備去上班,途中見前方小
婕的臀部曲線性感,竟起色心,尾隨其後,試圖找機會伸出鹹豬手;小婕察覺有人尾隨,
以為是有人要超車,便往旁邊騎,但對方一直不超車,才覺得怪怪的,屁股就被他掐了3
秒。
小婕當場放聲尖叫,一度以為是熟人跟她開玩笑,但細看林男的穿著與外型,研判是名陌
生人,這才意識到被性騷擾了,狂踩腳踏車試圖追上去理論,不過林男早已闖紅燈揚長而
去,她只好記下車牌向警方報案。
林男承認當時有經過該路段,但否認伸手掐臀,辯稱可能是左邊後照鏡碰到小婕,且現場
監視器未拍到摸臀犯行,無法證明有性騷擾實情,要求法官判無罪。
小婕則指證歷歷,並研判林男用左手掐她的右臀,應是當時為了平衡機車,右手催油門,
便於左手犯罪。
一、二審法官認為,性騷擾案件涉及人格與名譽,司法程序曠日廢時,若小婕沒有真的遭
人掐臀,沒有挺身指控的必要,基於經驗及論理法則,判林男有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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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圖,不掐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