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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分手砲被嗆「給我滾」 傷心女反擊
03:54 2019/03/31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
新北市一對年輕情侶談分手,並做最後一次「愛做的事」。事後女方仍依依不捨想挽回,
無奈「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男方無意回頭並嗆「給我滾!」,傷心女於是怒告性侵。不
過檢察官調查後發現罪證不足,男子不起訴。
新北市吳姓男子去年10月和女友談完分手後,在租屋處「打分手砲」。據蘋果報導,女友
離開後仍不斷傳訊息試圖挽回,吳男無情回訊:「給我滾!」
女友最後請閨密過去接她,並向閨密控訴遭到性侵,之後報警驗傷提告。檢方調查發現,
女子報警之後幾天曾到分局表明要撤告,女子出庭時稱是遭吳男脅迫撤告。
檢方認為,女子驗傷僅驗出下體有性行為痕跡,沒有傷勢,且女方提告後仍和吳男有聯絡
,與性侵案被害人驚恐、逃避加害人的反應不同,加上沒有其他證據可證明吳男犯行,因
此處分不起訴。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