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上夜店爛醉慘遭大哥哥撿屍 小鮮肉向婦幼隊告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阿明事後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依乘機性交罪將曾男起訴。
位於北市信義區的夜店附近,時常傳出有正妹遭陌生男子「撿屍」的案例,鮮少聽聞有男性
遭遇不測,但去年12月6日清晨5點50分,卻發生一起「小鮮肉」被撿屍性侵的罕見案例。
檢方調查,阿明去年底與友人到信義區的夜店喝酒,隔日清晨5點多,已爛醉如泥的他,被
友人攙扶到人行道上醒酒,恰巧被在外遊蕩的曾男撞見,曾男見阿明意識模糊,遂冒充成阿
明的友人,假裝攙扶阿明去超商買東西解酒,卻趁機將他帶到信義區餐廳的露天座位區,強
脫他的衣褲替他口交。
當時阿明已逐漸恢復意識,但身體仍因爛醉癱軟無力,只好任由曾男擺布,後來阿明酒醒後
走回夜店旁的人行道上,遇到友人才滿臉驚恐地說出離譜遭遇,友人隨即陪同他向北市婦幼
隊報警提告。
檢警過濾監視器畫面循線找到曾男,曾男承認與阿明發生性關係,卻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
阿明則稱自己不認識對方,當時因酒醉癱軟才無力抗拒;檢方比對雙方說詞後,認定曾男涉
乘機性交的罪證明確。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46396
台南要懂得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