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真理褲妹子大腿被蹭3次 後方禿頭男獲判無罪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女學生小妤(化名)去年5月間搭乘台北捷運板南線,她身穿
真理褲,車輛行進間突覺大腿後方遭人碰觸3次,懷疑是站在後方的李姓男子所為,下車
後趕緊報案,警方依照禿頭特徵找到人,但李男矢口否認,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車廂監
視器未直接拍到性騷擾行為,日前判他無罪。
小妤去年5月4日下午4點搭乘捷運,身穿真理褲,展現曼妙身材,沒想到在列車在國父紀
念館起步時,突然感覺後方的李男用膝蓋碰他的大腿後側,她原本以為是晃動所致,不以
為意。
小於指控,過沒多久,她又感覺到右大腿後側遭到碰觸,且李男的膝蓋還跟著她移動,接
連3次讓她忍無可忍,趕緊向車向站務人員求救,而李男也火速下車,搭乘反方向的列車
回去。
警方調閱監視器,依照禿頭特徵找到李男,函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勘驗影帶後,認為當時
車廂尚有其他位置,李男卻刻意站在小妤後方,還詭異地東張西望,顯然有性騷擾的犯意
,雖然李男堅持否認犯案,但北檢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北院調閱車廂監視器,因為角度的關係,只拍到李男確實有微曲膝蓋的動作,卻看不到他
到底有沒有碰到小妤,而小妤也說當時只感覺到有東西在蹭她,但不敢回頭看,無法證實
異物是膝蓋。
李男辯稱,會站在小妤後方,是因為別的地方有行李箱佔位,他不想跟行李箱站在一起,
而會左顧右盼,則是擔心行李箱倒下來會撞到他,不時需要注意提防,絕無性騷擾小妤的
行為,辯詞獲得北院採信。
法官認為,小妤是憑感覺指控李男用膝蓋碰觸,尚無其餘證據可供佐證,檢察官所提出的
證據,也不足認定李男確以膝蓋碰觸小妤大腿,全案未達能形成有罪心證,日前判李男無
罪,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65550
第一,一定要否認
第二、一定要找監視器拍不到的死角
第三、禿頭被抓到的風險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