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戀上貨運員「光溜溜視訊」 健身教練夫綠5個月獲賠10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陳姓男子戀上人妻小美(化名)
兩人不僅在LINE上以老公、老婆互稱,甚至會裸體視訊
雙方交往5個月才被正牌老公阿明(化名)抓包。
雖然阿明提告求償60萬元,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
陳男月收入僅1萬多元,衡量雙方的經濟能力差距
最後判他應賠償10萬元較為適當,其餘部分駁回。
阿明在判決書中主張
自己是在2004年7月間與小美結婚
陳男明明知道這一點,仍在2015年3月至7月間與妻子交往
兩人在LINE上以老公、老婆互稱,時常傳送表達想念、愛意的訊息
還會用視訊觀看妻子脫衣、裸體的「現場直播」
甚至一同出遊、過夜、發生性行為,也有拍攝摟肩、環抱以及親吻等親密照片
讓他相當痛苦,因此決定提告求償60萬元。
對於被指控為小王,陳男坦言
早在2015年6、7月間就知道小美已婚
「因為她會找我訴苦,見面時我曾經詢問,她有承認阿明是老公」
兩人的確有用LINE傳送曖昧訊息,也有見面、發生性行為
但是阿明要求的賠償金額過高,自己實在負擔不起,希望法官能駁回告訴。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
按照社會一般通念,陳男與小美之間的行為顯然已經超過可容忍的範圍
足以破壞阿明的婚姻圓滿,屬於故意不法侵害配偶關係之法益
且情節重大,理應負起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
但法官考量到阿明為醫學院肄業,目前人在大陸健身房授課
月收入約人民幣6000元至7000元(約新台幣2萬5000元至3萬元)
陳男則是高工畢業,在貨運公司擔任理貨人員,月收入僅1萬多元
衡量雙方身分、地位以及經濟能力等差距
最後裁定陳男應賠償10萬元較為適當,其餘超出金額駁回。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104/15716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