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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12:36 聯合報 記者賴郁薇/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市女子「珮珮」(化名)已嫁作人婦,丈夫因故入獄服刑,她與劉姓前男友依然維持
友好關係。珮珮去年偕同劉男、友人一起到釣蝦場飲酒,把酒狂歡後,珮珮好意想替劉男
「省房錢」,將他留宿家中客廳,不料卻被酒後亂性「硬上」得逞,兩人裸身情景還遭同
住親友破門目睹,珮珮急得拿刮鬍刀割腕自清。橋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劉男有期徒
刑3年半,可上訴。
判決指出,珮珮與劉男等人去年3月底到某釣蝦場飲酒,一夥人酒後全回到珮珮住處;珮
珮回房睡覺,劉男則睡在客廳。沒想到,劉男暗夜偷偷摸進珮珮房間、爬上她的床,乘酒
意親吻珮珮臉頰、嘴巴、脖子,並上下其手,珮珮驚醒後曾出手推,反抗說「不要」,但
仍被劉男強褪衣褲侵犯得逞。
珮珮房內聲響驚動同住的親友們,紛紛下樓查看。親友們直接把房門踹開,結果看到劉男
、珮珮都赤裸裸,立刻質問發生什麼事,劉男還直說兩人是「合意」,親友質問珮珮「對
得起老公嗎」,劉男打發珮珮去盥洗,殊不知珮珮突然拿刮鬍刀自殘,被送往義大醫院急
救。
事後,珮珮向婦幼隊報警並驗傷。劉男到案坦承與珮珮發生肉體關係,但堅決否認強制性
交,他辯稱,兩人還是情侶時也曾發生性關係,分手後還有金錢往來,案發當時,兩人酒
後共處一屋、但睡不同處,是因珮珮要去廁所時跌倒,他幫忙扶一把,回到房間後,珮珮
突然親他,兩人才發生關係。劉男甚至強辯說,珮珮自殘「是想保護我」。
然而,珮珮反駁說,自己一直在房內睡覺,睡眠中突然感覺到有人在亂摸,「邊親邊摸我
身體」,曾用手推開對方說「不要這樣」,但對方卻說「小聲一點」,還探問「知不知道
我是誰」;珮珮一聽聲音,就知道是劉男。珮珮表示,當下有大聲說「不要」、嚇阻劉男
,還直說會痛,但劉一直沒停下動作,直到親友闖入房間,他才停下來、躲進棉被。
合議庭勘驗珮珮、劉男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發現兩人分手後互動依然頻繁,甚至有親暱用
語,也有金錢借貸關係,判斷兩人應還有男女感情基礎。然而,案發後,珮珮曾傳訊息指
責劉不顧她喊「不要、會痛」,仍趁她酒醉時硬做「那件事」,嚴厲地寫道,「雖然我不
是在室的女生,但是我還有尊嚴」。
珮珮在訊息中怒斥劉男,「我替你想,幫你省下住宿費用,沒想到你還這樣對我,良心過
意的去嗎」。劉男卻回訊息說,「你來我們再討論怎麼去做才能讓你原諒跟滿意」。
合議庭認為,兩人交往關係雖不一般,但珮珮在案發時已經結婚,縱然兩人交情匪淺,珮
珮不見得會主動向劉男要求發生關係。綜合兩方說法、證人說詞、及性侵案事件驗傷診斷
書,橋頭地院認定劉男犯強制性交罪,犯後否認犯行,不僅未與珮珮成立和解,也未有任
何補償,珮珮還在審判程序中要求從重量刑,合議庭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