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9-11-26 15:16:36渣男逼「69」 見少女掉淚仍硬「督」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89620
自由時報2019年11月26日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渣男約少女來租屋處碰面,先迫少女「69」並用手機拍下,
後見少女掉淚竟仍硬「督」得逞。士林地院根據少女證稱:「我同意接吻並不代表我要跟林
男做其他的事情」等語,認定渣男已犯強制性交、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未遂等
2罪,併判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起訴指,渣男前年12月間透過Dcard認識少女,去年3月4日下午約到租屋處,趁少女玩手遊
時,硬摸少女乳房、舔舐左乳頭,少女雖反抗,但力大渣男仍將陰莖湊近少女臉部,強逼口
交;渣男雖又見到少女落淚,仍掏出插入少女陰道內。
渣男在審理期間辯稱,性交過程並未違反少女意願,也詢問少女是否會口交,少女沒有多說
就幫他口交;至於會拍攝少女照片則是因為覺得少女看起來很漂亮,想拍給她看,所以拍攝
照片也未違反意願。辯護人也說,少女事後由被告騎車機車載往捷運站,可見兩人性交並無
不快。
但少女告訴法官,雖同意渣男接吻,但不代表同意渣男摸我胸部,渣男後來要脫我衣服時,
我有拉著我的衣角和裙擺;少女還說,發現渣男拿手機拍我下體時,是在幫渣男口交當下,
渣男要我屁股朝向他臉部,我再為他口交(俗稱「69姿勢」),後再將陰莖插入我的下體。
合議庭認為,少女不因同意與渣男接吻,就失去對撫摸、口交甚至陰道性行為的同意權,同
時保有隨時喊停的權利,因此渣男猥褻少女並性交已違反意願,犯強制性交罪。
至於渣男性侵後透過LINE就拍攝一事向少女道歉,合議庭也說,若少女事前知情拍攝並同意
,渣男應不需事後道歉,不過渣男僅拍到少女背部,犯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未
遂罪。依法併判。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9-11-26 15:33:00士林地方法院 108 年侵訴字第 5 號刑事判決?
作者:
jtta (小白)
2019-11-26 15:42:00一票玩到底禁止 幫QQ
作者:
aocboy (↖☆煞气a作手★↘)
2019-11-26 15:49:00插到一半喊停,告性侵,求償合解金,好像不錯用
作者:
CLching (浪心)
2019-11-26 16:26:00低能卡真的看多智商變低
作者:
terhiot (十年八年我等你)
2019-11-26 16:31:00下次記得簽自願做愛同意書
作者: kkbush 2019-11-26 17:14:00
一下臉朝屁股一下插入下體
作者: andyd (重新開始) 2019-11-26 18:05:00
性侵仔真夠廢的
作者:
TOCIBS (馬的妳不可思議)
2019-11-26 20:47:00「我準你插兩下,後面那幾下全都影響我意願」
作者: qsew05800 (qsew05800) 2019-11-26 23:34:00
樓上好猛
作者:
Diailn (今夕是何夕)
2019-11-29 09:12:00覺得是這男的只會約,不會打砲A片看太多,還以爲自己的屌很好吃,逼人家吃被告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