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198335
2019-12-01 13:31 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一名高中女學生指控鄰居歐姓阿伯在她國小時要求「坐腿上」,還將手伸進她內褲撫
摸下體,後來歐搬離高雄,不料去年女學生又在住家附近看見歐,令她心情低落割腕才吐
露隱忍多年的陰影。高雄地院審理時,歐認罪並支付20萬和解,仍遭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
強制猥褻罪,判3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0、2011年間女學生還在就讀國小時,有次與鄰居小孩一起到當時約66歲歐
姓男子住處地下室遊玩。歐趁其他小孩離去時叫住她,要求來坐大腿上,開始撫摸她手腳
、伸進內褲摸下體約10分鐘,結束後還塞零錢要求不能聲張。
受驚嚇的女學生一直把此事埋藏心中,且之後歐姓阿伯曾搬到嘉義居住,直到去年4月間
,她在住家附近看到搬回高雄的歐,回憶起此事,導致心情低落割腕自殘,學校輔導老師
詢問下,趕緊通報警方。
女學生出庭淚訴,當時她的同伴先上樓、她走在最後,歐叫住她,剛開始是聊天,後來叫
她坐在他大腿上,歐就開始毛手毛腳,「剛開始稍微碰一下四肢,然後越講越往下摸,就
伸進內褲裡面摸我的下體」,她當時心裡害怕不知怎辦。
歐姓男子到案後承認有此事,當庭向女學生致歉「一時糊塗才做這種事情,不好意思」;
但合議庭認為當時女學生屬他控制範圍內,難以反抗,明顯已犯強制猥褻罪。
歐審理期間雖賠償20萬達成和解,合議庭認為他比女學生年長50幾歲,猥褻行為沒有任何
值得情堪憫恕的情況,判3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