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四度帶13歲小女友當四腳獸 男子挨告GG了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19-12-03 12:33:31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97025
四度帶13歲小女友當「四腳獸」 男子挨告GG了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9/12/03/php4nNUkU.jpg
20歲陳姓工人和13歲的小女生發生性關係。(情境照)
2019-12-03 12:04:08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20歲陳姓工人結識13歲的小女生,竟數度帶往國中、小學的公
廁扮演「四腳獸」,發生性關係,連在網咖包廂內就當賓館把小女友給「上」了!被害少
女擔心肚子搞大,以臉書私訊問「我如果懷孕怎麼辦?」陳男竟回「你未滿16歲,我會被
關」一語成讖,高雄地院一審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將他判刑4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國中畢業,擔任外包工人為業的陳男,2017年間認識當時年僅13歲的被害少女
,兩人交往期間,陳男涉嫌在同年8月到10月間,兩度利用深夜將少女帶往前鎮區某國小
的公廁內,發生性行為。一度帶往某國中校園廁所內發生性行為。
2017年12月7日夜間,陳男並在鳳山區某網咖的包廂內,第四度與少女發生性行為。
被害少女擔心懷孕,曾以臉書私訊陳男問「我如果懷孕怎麼辦?」陳男答稱「嚇到,然後
我會被抓去關」、並稱「妳未滿16我是誘拐未成年少女」等語。
被害少女的母親事後得知,報警提告,陳男因此遭檢方依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陳男一度表示願與被害少女調解,但卻多次不出庭,因此遭法院通緝到案,
但法院審理過程,陳男又多次無故不到庭,合議庭認為陳男雖與被害少女為男女朋友,但
對少女4次性交行為所生之傷害,分文未賠償,毫無悔過、反省之意危害,因此將他判處4
年6月。可上訴。
作者: mobbsong (BB)   2019-12-03 12:39:00
蠻有法律知識的
作者: FlynnZhang (●—●)   2019-12-03 12:51:00
年紀只是個數字!監獄只是個房間!
作者: k66004zx (超高校級的希望)   2019-12-03 12:52:00
羨慕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9-12-03 13:12:00
高雄地方法院 107 年侵訴字第 30 號刑事判決?
作者: b18902040 (烏龍茶)   2019-12-03 13:47:00
關起來剛剛好。明知故犯。
作者: Blashuuna (上班聽主管Bla Bla)   2019-12-03 14:14:00
明知故犯...
作者: BryceHarper (怪力狀元)   2019-12-03 14:35:00
呦齁齁
作者: allenatptt (Allen)   2019-12-03 20:09:00
人帥真好
作者: k7881683 (這是規定)   2019-12-03 22:31:00
很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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