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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度帶13歲小女友當「四腳獸」 男子挨告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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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陳姓工人和13歲的小女生發生性關係。(情境照)
2019-12-03 12:04:08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20歲陳姓工人結識13歲的小女生,竟數度帶往國中、小學的公
廁扮演「四腳獸」,發生性關係,連在網咖包廂內就當賓館把小女友給「上」了!被害少
女擔心肚子搞大,以臉書私訊問「我如果懷孕怎麼辦?」陳男竟回「你未滿16歲,我會被
關」一語成讖,高雄地院一審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將他判刑4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國中畢業,擔任外包工人為業的陳男,2017年間認識當時年僅13歲的被害少女
,兩人交往期間,陳男涉嫌在同年8月到10月間,兩度利用深夜將少女帶往前鎮區某國小
的公廁內,發生性行為。一度帶往某國中校園廁所內發生性行為。
2017年12月7日夜間,陳男並在鳳山區某網咖的包廂內,第四度與少女發生性行為。
被害少女擔心懷孕,曾以臉書私訊陳男問「我如果懷孕怎麼辦?」陳男答稱「嚇到,然後
我會被抓去關」、並稱「妳未滿16我是誘拐未成年少女」等語。
被害少女的母親事後得知,報警提告,陳男因此遭檢方依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起訴
。
法院審理時,陳男一度表示願與被害少女調解,但卻多次不出庭,因此遭法院通緝到案,
但法院審理過程,陳男又多次無故不到庭,合議庭認為陳男雖與被害少女為男女朋友,但
對少女4次性交行為所生之傷害,分文未賠償,毫無悔過、反省之意危害,因此將他判處4
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