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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嗆人夫「幹一次9000」 還討自慰影片
11:39 2020/01/19 中時 陳志賢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0-01-19/900/20200119001302.jpg
台北地院(陳志賢攝)
經營服飾店的蔡姓女子,被控結識呂姓人夫後,2個多月發生60多次性關係,
呂向妻子坦承出軌,
遭蔡女怒嗆「分手費怎麼算?你幹我一次9000元,我很客氣只算60天」,
還要呂傳自慰視訊檔案,呂妻以丈夫裸身撫摸蔡女胸部的親暱照片提告,
台北地院認定蔡姓小三侵害呂妻配偶權,判賠45萬元。
呂妻控稱,蔡女2018年12月因其服飾店裝修認識丈夫,
2人進而租屋同居、共在旅館、租屋處發生性關係超過60次,
去年2月呂向妻子坦認婚外情,蔡女嗆呂:
「你知道我分手費怎麼算的嗎?你幹我一次9,000,我很客氣只算60天」,
呂隨後在臉書發文坦承出軌,對不起老婆。
蔡竟要求丈夫傳送自慰視訊檔案,
以蔡女侵害她配偶權,導致她要去看精神科,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蔡女辯稱是呂追求她,她不知呂已婚,呂妻一直在網路霸凌抹黑她,
她跟呂沒有發生性關係,2人只是摟摟抱抱而己。
但呂男證稱,他追求蔡女時有告知已婚,認識第一天2人就在車上擁吻,
隔天就上汽車旅館,由於每次開房花費高,乾脆租屋當愛巢較省錢,
估計2人發生性關係超過60次。
呂男並稱,去年大年初二晚上,妻子要他坦承出軌一事,
他後來還是有和蔡碰面發生性關係,法官依據呂男到汽車旅館的消費紀錄,
以及呂妻提出丈夫赤裸上身,站在蔡身後,單手撫摸蔡女胸部的親暱照片,
認定呂、蔡交往已逾一般已婚男女社交分際,破壞呂妻婚姻。
法官依據呂、蔡2人的對話截圖、蔡女的臉書文章及刊出呂在租屋處洗碗照片,
認定蔡在知悉呂已婚後,仍與呂交往同居,甚至在談及分手時,
2人仍互表愛意及思念情懷、調情對話、凌晨在手機另一端等對方洗澡入眠、
拍攝身體私密部位,不採信蔡女辯詞,判決蔡女應賠償呂妻45萬元。可上訴。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