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死後是否應容許捐贈精子引發爭議
一項研究提出,應該容許死去的男子捐贈精子。
這份在《醫學道德期刊》出版的分析聲稱,死後捐贈精子可以增加精子的庫存,這是一個
「道德上許可」的辦法。
2017年,英國約2,345名嬰兒透過捐精技術誕生,但因為國家實行嚴格管制,捐贈精子數
目開始出現短缺。
男性死後,可以透過電刺激前列腺或是手術提取精子,之後這些精子可以被冷藏起來。
研究結果顯示,男人死後提取的精子,仍然可以促成有效的懷孕,並誕下健康的小孩,即
使是在死亡48小時後,仍然可以進行提取精子的步驟。
英國萊斯特大學的內森‧霍德森博士(Dr Nathan Hodson)以及來自曼徹斯特威森肖醫院
的喬舒亞‧帕克醫生(Dr Joshua Parker)在這份分析中指出,死後提取精子的做法,與
捐贈器官的領域類似。
「如果道德上可以接受一個人捐贈自己的組織,以『改善生命移植』去應對疾病,緩解別
人的痛苦,我們沒有理由不可以把死後捐精延伸到不孕症等其他病患,」他們說。
但是,他們也提出,這牽涉個人同意和家人否決權利的問題,亦令人質疑,是否應該公開
捐贈者的身份。
2014年,英國國家精子銀行在伯明翰開始運作,這個組織獲政府7.7萬英鎊資助,但不足
兩年,這所精子銀行便要關門並停止招募捐贈者,因為只有9個人登記願意捐贈精子,但
其中一人中途亦放棄。
由2005年開始,法例列明英國的精子捐贈者必須同意,利用他們精子所誕下的小孩年滿18
歲可以聯繫捐贈精子的男子。
前精子捐贈者傑弗裏‧英戈爾德(Jeffrey Ingold)對BBC表示,他相信容許死後捐精會
游說更多男性考慮成為捐贈者。
「我認為建立一個類似器官捐贈的系統,來用作捐贈精子,可能是一件好事,」他說,「
對我來說,捐精不是關乎我的基因,而是幫助有需要的朋友。」
「我認為有這樣的過程,某程度上可以挑戰社會本身對捐精的刻板印象。」
他說,「如果人們對這一過程有更多了解,並能夠就是否成為精子捐贈者做出更明智決定
,那麼我覺得我們會見到更多人選擇這樣做。」
但謝菲爾德大學男科學教授艾倫‧佩西(Prof Allan Pacey)認為,這是捐贈過程的倒退
。
「我們應該傾力於嘗試招募年輕、健康、樂意這樣做的男性,他們存活率較高,當透過精
子捐贈的小孩長大後,開始察覺到自己親父的存在,可以有機會接觸他們,而不是透過靈
媒去找父親。」
在1997年,一名女子在法院獲得使用其逝世丈夫精子的權利。
斯蒂芬‧布拉德(Stephen Blood)在1995年2月確診腦膜炎,他當時和太太迪安(Diane
)剛組成家庭兩個月。
他陷入昏迷後死亡,來不及書面同意使用自己的精子,但在布拉德太太要求下,早已抽取
了兩個精子樣本。
1990年人類受孕和胚胎法案禁止布拉德太太在沒得到丈夫書面同意下使用其精子。
但上訴庭最終裁定,布拉德太太可以透過英國以外的歐洲其他國家尋找懷孕的方法。
在2002年,布拉德太太用亡夫的冷藏精子誕下兒子喬爾(Joel)。翌年,她贏得了
法院訴訟,讓她的亡夫成為兒子的合法父親。
心得:
不太確定這算不算西斯,不過還是想問...
所以大家覺得,能不能捐?
來源: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science-5118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