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悲催人夫!在妻車上裝錄音筆抓老王 竟加贈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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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0年2月13日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劉姓男子發現,49歲林姓妻子背著他偷吃54歲林姓老王,
上門抓姦不成,改在妻子車內偷放錄音筆,沒想到竟錄到妻子又偷吃37歲鍾姓小王,後來
還來妻子手機發現老王與小王的「鳥照」,憤而控告3人妨害家庭。新竹地檢署認為車震
呻吟的錄音與賞鳥照只能佐證人妻與老王、小王間分別存有曖昧關係,雖於情感上、道德
上有所不當,仍難認定人妻確曾與二男性交,全案不起訴。
劉男指控,妻子林女與54歲林男去年11月在新竹縣橫山鄉發生性交行為1次,他當天凌晨
與林男親友上門抓姦,發現妻子的車停在附近,林男拒不應門。劉男抓姦失敗,決定在老
婆車上偷裝錄音筆。
去年12月,妻子與37歲的鍾男於竹北市體育場附近,在車內發生性交行為1次。劉男在車
上裝錄音筆後,錄得兩人呻吟、親吻聲與親密對話。劉男這才赫然發現,妻子不僅偷吃老
王,更有小王,偷看妻子的手機,更發現兩人都傳生殖器照片給妻子「賞鳥」。
3人到案後都堅絕否認曾發生性行為。檢方認為,劉男指控妻子連續偷吃老王與小王,無
非係以林男、鍾男均曾分別傳送生殖器照片給林女,且車內錄音筆錄得林女、鍾男間親密
對話,及林女到林男住處,劉男上門抓姦,兩人拒不應門。
然而劉男也承認,到林男住處時,未曾進入屋內,也沒有看到兩人,但隔天妻子坦承與林
男有發生性行為,除了妻子的自白,沒有其他證據。檢方認為,縱使林女曾自白,卻於警
詢及偵查中均否認犯行,供述前後不一,原先對老公的自白是否可採, 就有疑問,不得
作為不利事證。
至於劉男提出車內妻子與小王的對話錄音,雖錄得林女、鍾男呻吟、親吻聲音及曖昧對話
,都沒錄到明確論及曾性交的言詞,也無法做為妻子通姦證據。
至於老王與小王都曾傳送生殖器照片給林女觀看,但未談論曾發生性交行為的相關內容,
充其量僅得佐證林姓人妻與老王、小王間分別存有曖昧關係,雖於情感上、道德上有所不
當,仍難認定林女確曾與兩男發生過性交行為,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