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將美籍交換女學生帶回家,被控違反她的意願口交、性交,她報案,檢察官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張;張辯稱無罪,法官審理認為,被害人「事後」與張去吃拉麵,傳「謝謝你帶我去吃我吃過最好吃的拉麵」信息給張,與一般被害人反應不同,判張無罪。可上訴。
檢方指控,張曾赴美國當交換學生結識被害人,被害人2018年8月來台寄宿,與張聯繫,2018年9月18日,張約她在台北市大安捷運站附近用餐,張以沒帶錢為由返回住處,在住處內對美籍交換女學生強制性交得逞。
法院開庭,張承認被害人在家幫他口交、與她性交,否認犯行;張說,被害人主動與他發生關係,之後兩人去吃拉麵,「我們關係融洽」。
被害人偵查中稱,張問她「愛不愛我?」,她僵在那裡;張抓她的頭強迫她口交,「從頭到尾都是被壓在床上」;被害人審理時卻稱,「口交時我坐在地板上」,法官認證詞有瑕疵。
此外,法官查證被害人與張的文字通聯紀錄,她在「案發後」與張去吃拉麵,回家後,用英文傳信息給張說,「謝謝你帶我去吃我吃過最好吃的拉麵!每當我與你在一起,我覺得很愉快」,顯示她對張持肯定的評價;「案發隔日」,被害人又傳「…兩年前我被強制性交了。我以為我可以跟你約會,但我並沒有真的準備好去跟人約會…」的信息給張等。
法官認為,根據被害人表意,她原本以為可與張「約會」,代表她與張交情好,之後減少與張聯繫,是想起先前被性侵,不是因張對她有強迫行為,張犯罪事證不足,判無罪。
https://icux.xyz/Zw8Ekb
※ 外國妹紙都在想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