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以結婚哄騙國中女生性交 二審判狼師8年半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0-02-21 12:52:19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360095
以結婚哄騙國中女生性交 二審判狼師8年半
2020-02-21 10:10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https://uc.udn.com.tw/photo/2020/02/21/realtime/7496330.jpg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重新計算其方與女學生性交次數,改以259次數計算,
認方應執行8年6月徒刑,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
「等你滿18歲,會跟你結婚。」方姓補習班負責人哄騙國中1年級女學生交往後,
在補習班教室或地下室發生性行為長達2年多,直至女學生上高中不願再往來,
方竟向親友散布她誤交損友訊息反遭責難,經表姊勸說下女學生供出實情,
一審認方對女學生285次性交,應執行9年6月,方不服上訴,
主張生理期當周性交次數減少,且賠償130萬元和解,
二審則以259次數計算,改判8年6月徒刑,可上訴。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審酌,方案發時已屆27、28歲,且長期身為女學生的補習班老師,
輔導其課業,應知深得女學生及其父母的信任,
但方竟不思正確引導女學生課業與人格發展,竟為一己私慾,
利用年幼女學生對愛情的嚮往與對其信賴、崇拜,追求女學生,在她同意交往後,
與性自主能力及判斷能力均未臻成熟女學生發生多次性交行為,
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全發展,對女學生所生傷害既深且鉅,惡性非輕。
判決指出,
方所犯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行為罪、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行為罪,
分別共計116 罪、143 罪,犯罪次數雖非少,且均非偶發性犯罪,
均利用他為女學生補習機會下手,發生時間均相近,地點相同,侵害的法益同一,
如以實質累加方式定應執行刑,處罰刑度顯將超過其行為的不法內涵,而有違罪責原則,
並造成方更生絕望的心理,有違刑罰的目的。
最後,合議庭認方犯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共116罪,各處3年6月;
又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共143罪,各8月。應執行8年6月。
據調查,女學生證稱,在生理期當周,與方發生性交的頻率與方式,
是在經血量多時對方口交1次,迄經血量少時,由方正常性交1次,
並非所述該周與方發生性交次數達每周4次或3次。
合議庭也認為,女子生理期期間,男女發生性交的方式、頻率與平日有異,
應合常情,方此部分辯解應可採信。
檢警調查,方原是台南一補習班負責人,並擔任該補習班數學、理化及英文教師,
女學生自2012年起即就讀國小5年級時起至該處補習至國中3年級止。
方為逞一己性慾,利用女學生懵懂無知、對愛情充滿幻想,2014年1月向她告白,
表示等到她滿18歲後,會與她結婚等等,與女學生交往;
方利用每周周一至五晚上5時至9時或周六加課,
她在該處補習機會,在3樓房間或地下室發生性關係。
女學生就讀高中後,不願再與方往來,方欲挽回女方,利用其成績不盡理想時,
不斷對親友謊稱她在網路上結交損友、行為異常,四處散布不利於女學生的訊息,
幾令她求助無門。經表姊與阿姨勸說下,她才對母親提及此事,並與母親報警處理。
作者: NixLucien (沒有)   2020-02-21 13:24:00
作者: NEKOWORKi (貓工)   2020-02-21 13:39:00
87 女方都不願往來了
作者: email9527 (想也知道)   2020-02-21 13:48:00
本來沒事的 結果自爆
作者: jairon (zack)   2020-02-21 13:51:00
標題殺人
作者: hilo41 (幻滅是成長的開始..)   2020-02-21 13:57:00
垃圾男,女學生都打算自己吞了,不再往來了。還去纏著女生、造謠搞她。趕快去關一關啦!
作者: candysagaboy (糖果男孩)   2020-02-21 14:01:00
樓下計算 平均幹一次關11天
作者: kevin252673 (小賴)   2020-02-21 14:27:00
有夠87
作者: karta0737357 (roushour)   2020-02-21 14:28:00
食髓知味而自爆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20-02-21 14:32:00
怎麼算出來幾次的?
作者: great5566 (偉大的5566)   2020-02-21 14:36:00
自己自爆的 沒辦法
作者: abcace   2020-02-21 15:43:00
兩年2百多次...平均3天就要一次 這需求量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20-02-21 16:16:00
吃過就算了 還不放過人家小女生 被關剛好
作者: podyroly (別在心裡獨自蓋巴別塔)   2020-02-21 16:59:00
既然是補教業,國中源源不絕,太低能了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20-02-21 17:00:00
台南高分院108年度侵上訴字第1334號判決這垃圾姦淫女學生,還有興致生小孩,小孩真可憐,他爸有夠噁心
作者: glion (Weison)   2020-02-21 17:06:00
垃圾補教,好處都被你享盡了還想毀掉她的人生
作者: werty982730 (小泊)   2020-02-21 17:37:00
噁...爽了還想毀了人家
作者: Beckinsale (Kate)   2020-02-21 18:21:00
方銘祥 你看看你
作者: lokipower   2020-02-21 19:13:00
等她18歲就不會喜歡這種老師啦
作者: lifeishit (人生就像~)   2020-02-21 19:28:00
幹垃圾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20-02-21 20:01:00
羨慕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20-02-21 22:30:00
是有那摸好用喔...
作者: yggyygy (Aixiuqanei)   2020-02-22 12:53:00
癈到笑
作者: casu ( )   2020-02-22 19:06:00
真是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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