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遭灌醉下半身全裸被丟包 求償250萬只獲賠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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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2020年3月7日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桃園李姓男子載1名喝茫的酒店小姐回家,卻趁對方無力反抗
,伸手撫摸、嘴巴舔吻對方下體,甚至還脫掉她褲子、內褲,得手後就將她丟包,小姐下
半身赤裸倒在偏僻路邊被巡邏警發現才曝光,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李有期徒刑8月,民事
部分判李得賠償小姐25萬元精神撫慰金,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6年2月11呂姓男子到酒店消費帶這名小姐出場,後來李男打電話來約喝春
酒,並開車載呂、小姐一同到附近餐廳用餐,結束後先送呂回家,但李見後座的小姐喝到
爛醉,竟伸出狼爪撫摸、親吻她下體,小姐醒來後下班身赤裸被丟在馬路邊。
刑事部分,法院以李男趁小姐酒醉不能抗拒伸手、嘴舔下體,惡性非輕,考量他坦承願意
和解,依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8月。
小姐並提起附帶民事求償,主張當天喝醉慘遭李下手,直到隔天凌晨1點多醒來,驚覺自
己下半身赤裸,倒在偏僻的馬路邊,李侵害她身體、貞操及性自主權,造成身心受創,向
李男求償250萬元。
李男表示,他坦承有趁小姐喝醉時,脫掉她褲子、內褲猥褻,但否認有性交,且對方求償
金額過高,他無力負擔。
法院查,小姐曾自述在餐廳完全醉倒,怎麼離開都不記得,醒來後警察說他下半身沒有穿
並送她去醫院,對於為何會變成這樣,她完全沒有意識,喝醉過程也沒感覺到有人對她做
什麼,另經醫院採驗,小姐下體也沒發現精子細胞,但有李男的DNA。
法院認為,僅能認定李男有接觸過小姐,但無證據顯示有性交,考量雙方不認識,李卻侵
犯她性自主權,甚至將泥醉的小姐棄置在路旁,被他人發現時下半身赤裸,已造成她身心
不可抹滅的陰影與傷害,判李應賠償小姐精神撫慰金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