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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疑擔心父責難提告 控男公關性侵檢不起訴
2020-03-30 12:51 聯合報 / 記者曾增勳/桃園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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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女子與男酒店公關喝醉後,控男公關性侵,遭男公關否認,
檢方偵結不起訴處分。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片
桃園市一家酒店23歲夏姓男公關前年5月間,與女客人在酒店喝酒聊天後相見歡,
由於該女客包台喝酒聊天,事後夏男帶她回楊梅區住家,
女客指自己酒醉不醒人事遭夏男趁機性侵得逞,3天內性侵她5次,夏男否認。
桃園地檢署今天上午表示,女子無積極證據足認夏男利用女子意識不清性侵,
亦難排除擔心遭父責罵提告,偵結夏男涉妨害性自主罪嫌予以不起訴處分。
該女子表示,前年5月21日當晚她因酒醉不省人事遭夏男性侵1次,
她醒來經夏男告知,隨後2天,她又在住處遭夏男性侵4次,
都是在她服用安眠藥、鎮定劑意識模糊、無力反抗之際,遭到夏男性侵得逞。
夏男指稱,他在一家酒店擔任男公關,女子是他的客人,當晚包台喝酒,相談甚歡,
半夜後帶女子返回楊梅住處並未發生性關係,
而是隔日女子要求他到楊梅住處,意識清醒下與他發生性行為,他否認性侵。
檢方表示,女子供稱她服用安眠藥、鎮定劑後喝酒被性侵,
並稱自己意識模糊不知發可生何事,卻又具體描述2人性交細節,
之前警訊說被性侵5次,之後改稱被性侵1次,
男女共處當下亦未責問夏男,女子供詞矛盾。
女父作證女子遭性侵,難排除女子擔心其父責備提告,
加以未提積極證據,夏男犯行罪嫌不足,偵結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