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26603
8旬翁為老不尊 逛藥局「撩妹」襲臀遭訴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4/08/3126603_1_1.jpg
台北地檢署勘查藥局內的監視器畫面,認定老翁涉嫌性騷擾的罪證明確,因此將他起訴。
(記者錢利忠攝)
2020-04-08 11:30:4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88歲金姓老翁去年獨自逛藥局,
見1名年紀足以當他子孫的女子,正在挑選櫃架上商品,
竟起色心,刻意繞過她的身旁,趁其不備偷摸屁股,氣得被害人報警提告;
台北地檢署勘查藥局內監視器畫面,認定老翁涉嫌性騷擾的罪證明確,因此將他起訴。
去年11月某日下午,金姓老翁在北市某間大藥局購物時,
見1名正在挑選商品的女子身形勻稱,一時色心大發,先慢慢靠近女方,
見女方疏於防備,再假裝從她身旁經過,趁機偷摸了她的屁股。
被害女子被老翁突如其來的舉動,嚇了一大跳,隨後立即恢復冷靜,調閱藥局的監視器,
確認有錄到老翁伸鹹豬手的畫面後,氣得報警提告。
檢警根據監視器畫面,認定老翁確實涉嫌性騷擾,因此將他起訴。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
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
可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