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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9 11:29:19
自由時報〔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和女網友約砲後見紅 男把她丟包醫院被告性侵
陳姓男子與女網友小音(化名)相約到汽車旅館,兩人發生性行為沒多久,小音下體一直
流血,陳男帶著小音去醫院急診,卻把女生丟在醫院內不理,小音氣得提告性侵,但法官
認為兩人發生性行為時沒有違反對方意願,判陳男無罪。
判決指出,去年5月間,陳男和小音相約到汽車旅館開房休息,兩人發生性行為到一半時
,小音突然推開陳男,稱自己下體流血,陳男見到小音流血後,便前往浴室洗澡,洗完澡
後見小音仍血流不止,小音也說不是月經,陳便帶小音前往醫院。
前往醫院途中,小音請陳男先去幫她買衛生棉,陳買完後載小音到醫院急診後,自己就先
行離開,小音透過LINE要陳回來陪她,但陳男已讀不回也不理,氣得小音事後提告陳男性
侵。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否認性侵小音,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雖然小音指證歷歷,但合議
庭根據小音當初的診斷證明,發現記載「個案急診就醫主訴性交後陰道大量出血,『並未
提為非合意性交』,以縫合方式完成會陰部撕裂傷的縫合」等語,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判
陳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