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0-05-14 20:23:30車上被男網友逼口交?女子事後輕鬆談笑 檢方不起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65713
自由時報2020年5月14日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23歲彭姓男子去年認識大4歲的網友小芳(化名),小芳指控2
個月後就在新竹地院前河堤車上被迫口交,事後彭男還到她家性侵她,然而檢方發現二人
對話,彭男「妳太強了!妳人很好、還幫我、我三年沒了。」小芳「哈哈哈,對!」檢方
未發現小芳有恐懼或憤怒回應,反而是輕鬆談笑,認定並非性侵,全案不起訴。
27歲的小芳指控,23歲的彭男去年3月間經由網路社群聊天軟體認識她,2個月後在新竹地
方法院前的興隆路河堤旁,在車內強迫她口交得逞。去年7月11日在她住處,再度強制性
交得逞。
彭男說當時是小芳靠在他肩膀上,問她要不要回家睡,她說沒有關係,反正無聊也睡不著
,後面才發生口交,根本沒有強迫。
第二次是她給地址,進去房間後,她說要睡覺,他說他也想睡,然後就抱在一起發生性行
為。
檢方發現彭男被控第一次強迫口交當天,曾傳送「早點睡姊姊」、「你太強」、「你很強
啊」、等訊息,而小芳則回傳「吃一吃東西繼續睡」、「你整天都沒吃東西啊?」、「應
該去吃東西了」、「我準備睡覺了」等訊息,二人對話內容正常無異狀,未發現有因害怕
而幫彭男口交的畏懼反應。
事後二人仍互傳訊息,彭男傳送「在車上的」、「...」、「那天抱歉啦」、「我真的蠻
想的」、「我是真心把你當姊姊」,小芳回傳 「嗯,知道了」,彭男「你應該也嚇到」
,小芳「哈哈哈,對」,彭男「可是你人很好」、「還幫我」、「我三年沒了」。
檢方認為二人對話應係指首度在車上口交之事,小芳均以輕鬆談笑態度回應,未發現有遭
強迫跡象。此外沒有證據證明彭男有性侵情事,全案不起訴。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20-05-14 20:25:00車上有行房紀錄器可以佐證吧
作者: book7 (...) 2020-05-14 20:45:00
這男的宅太久了連好聽的話都不會講
作者: jakcycoco (戴季央) 2020-05-14 20:53:00
除非真的是差太多不然差四歲你喊姊姊難怪被告。
作者:
cursan (caradi)
2020-05-14 21:02:00上完不喊聲寶貝,叫姐姐,被告死應該
作者:
cccx4 (泡泡)
2020-05-14 21:06:00男生應該好好保護..
作者: frogman1128 (迷彩) 2020-05-14 21:20:00
事後越想越不對...
作者:
coolrr (COOL)
2020-05-14 21:38:00男森應該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chean0507 (chean0507)
2020-05-14 21:39:00台女台男
作者: HSNUBJ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2020-05-14 23:42:00
台女真的很棒,男孩兒要保護自己
作者:
samz (PTT老人...)
2020-05-15 06:34:00做完了才把老娘當姐姐?看我不告死你……
作者:
tikowm (小水母)
2020-05-15 07:37:00小芳是有智能障礙嗎?
作者:
JMGH45th (曾經的青春美好時光)
2020-05-15 11:39:00別丟台女的臉
作者:
Namukab (不要問)
2020-05-15 17:32:00當姊姊 不被告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