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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吐國一「野戰28歲男」經驗!夫心疼幫報案…她7年前的男友遭法辦
記者徐愷昕/基隆報導
李姓男子2014年間與13歲女子嬌嬌(化名)交往
2人認識2週後開始發生關係,多次在草叢、宮廟女廁內「野戰」。
如今嬌嬌將滿20歲,嫁人後某日她向老公談及此事
老公因心疼她年幼遭侵犯,遂帶她至警局報案提告。
法院審結判李男有期徒刑2月,不過因雙方事後談妥以11萬和解,法官予以緩刑5年。
2014年時28歲李男認識了13歲少女嬌嬌
2人相談甚歡1、2週後互有好感,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
嬌嬌表示,國一那年暑假李男時常在便利商店等她下課一起去吃東西
他們每週見面2、3次,每次聊天2至2小時,後來李男就開始約她發生關係
她非常清楚有3次是在宮廟廁所,2次是在瑞濱隧道附近的草叢。
2人分手多年後
今年11月將滿20歲的嬌嬌現也已嫁作人妻
婚後某日她向老公提及往事,老公因心疼她未成年就遭侵犯
便帶她前去報警並向李男提告。
基隆地院審理時李男辯稱,他與嬌嬌交往時不知對方未滿14歲
且當時雙方互為男女朋友,是合意性交。
法官則認為,李男當年時常與嬌嬌膩在一起,不可能不清楚女方年紀
不過考量案發時2人是男女朋友,性行為的發生並非典型侵害
審結依妨害性自主共5罪判李男有期徒刑2年
另因雙方事後談妥以11萬和解,予以他緩刑5年
不過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23/17444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