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uein (xuein)
2020-06-27 12:23:01ETtoday新聞雲
通話錄音揪姦情!30年愛妻鹹濕曝「與男客激戰100次」 菸酒老闆崩潰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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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商行老闆控訴顧店的妻子與男客外遇,求償100萬精神賠償卻敗訴。(示意圖/視覺
中國CFP)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2020年06月27日 11:29
新北一名羅姓男子經營菸酒商行,與曾姓妻子結婚30年,卻於2017年無意間於店內的錄音設
備發現,曾女與張姓男客有親密露骨的對話,兩人甚至直接在店內的廁所「激戰3分鐘」,
針對婚姻圓滿遭破壞,他決定向妻子、張男連帶求償100萬元精神賠償。
判決指出,曾女與張男的對話,曾說到「有阿…一直做一直想,好像第一、好像第一次的時
候跟你那個…第一次沒有進去,第二次那個」、「有,抽抽抽抽抽…這樣,興奮吧?」、「
那時候嘿阿,第一次那個,嘖…看你都拍謝拍謝(台語)。還衣服不敢脫ㄟ,不然那衣服脫
著在等。」、「一年多了,那應該很多了啦。一百多次,有吧?有沒有?我幾乎…幾乎差不
多3 、4 天一次啊,3 、4 天一次」、「你在我們家的時候,我那個真完全沒辦法睡覺,做
做到天亮又想要」、、「一次颱風天。他出國啦,剛好颱風啊。在家裡最好啦,晚上睡覺做
做,快天亮又可以…抱在一起,睡一個晚上」、「摸起來滑滑的…很好喔,想起來很好」、
「兩個抱在一起多好。還可以一個晚上兩次,睡覺前天亮一次,還可以。嘿啊,這樣做很好
,硬邦邦(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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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男認為,對話中可得知妻子與男客有高達100次性行為。(圖/免費圖庫pixabay)
羅男控訴,從對話中可見通話內容極為露骨、曖昧,兩人趁他出國出差時在家發生多達100
次的性行為,以男女朋友相處關係已有一年之久的時間,親密的往來嚴重破壞30年的婚姻關
係,精神受到嚴重打擊。
張男提到,從錄音內容僅能辨認有女性聲音,無從認定通話對象為何,根本是羅的主觀臆測
,另外針對廁所激戰一事,任職於台灣鐵路管理局的他,當天確實上下班都有打卡,足以認
定絕無羅男控訴的侵權行為,而羅男直指通話內容出現他的別名,他覺得同音通同字非常多
,不可就片面之詞就認定一切。
曾女則說,夫妻倆經營的菸酒商行屬開放式空間,常常會有客人進出買酒與她閒聊,更不可
能做出不法行為,張男為店內客人,兩人的對話絕無妨害婚姻的事實,況且商行沒有到國外
出差的必要,怎麼可能會有背著出國的丈夫,從事踰矩行為一事,另外認為羅的錄音檔為違
法取得,請求排除證據。
對此,法官勘驗上述說詞、錄音檔,認為羅男提供的音檔品質不佳,不符聲紋鑑定條件,無
從鑑定,且羅男無法舉出其列出的時間點,張男的在場證明及妻子外遇的確切證據,因此最
終以無法認定有侵害配偶權,駁回羅男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27/1747261.htm
可憐的老闆!!!秀秀~~~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20-06-27 12:27:00
有,抽抽抽抽抽…這樣,興奮吧?
作者:
wsse (阿助仔)
2020-06-27 12:39:00激戰3分鐘?
作者:
s952013 (AllenSkywalker)
2020-06-27 13:11:00女方說證據違法,我看這女的絕對有鬼要不要去找徵信社
作者: Yiing (腹有詩書氣自華) 2020-06-27 13:19:00
一百次一百萬,法院判決先打三折,換算一砲三千,還行
作者:
tom3333 (象哥~)
2020-06-27 14:50:00結婚30年至少都50多歲了……
作者:
biu2 (網誌放音樂不潮但吵)
2020-06-27 17:16:00大法官:上次大法官解釋還不夠嗎?再解釋一次就咩修桿都隨仔你們啦
台灣法官:這是電愛啦,一堆法盲台灣大法官:法盲再吵就把民法也除罪化
作者: sotbc (上官下人) 2020-06-27 22:33:00
有時真希望被外遇的是那些法官
作者: d8731400 2020-06-27 22:45:00
真希望這事情能發生在法官身上
作者:
ISNAKEI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
2020-06-28 03:19:00結婚30年
作者:
NingK (檸~)
2020-06-28 09:28:00有不在場證明是要怎麼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