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說好的10萬呢?!國道警邀不倫遭拒竟載

作者: stw0975 ( )   2020-07-02 10:29:06
新聞雲
說好的10萬呢?!國道警邀不倫遭拒竟載到山區性侵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國道警察局林姓警員,透過臉書認識女網友小榭(化名)
趁著小榭急需用錢的機會,謊稱要借10萬元給她,誘騙她到苗栗上車
在車上不斷邀請小榭當他的小三,但遭小榭拒絕。
林男惱羞成怒,竟將小榭載到苗栗山區性侵。
林男一二審均遭判刑4年2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定讞。
現年52歲的林男,在案發後已經被停職,而除了本件刑案遭判刑定讞以外
本案衍生出的民事求償150萬元案件,一審苗栗地院去年判決小榭可以獲賠100萬元
包含犯罪被害補償的精神慰撫金30萬1820元
以及林男另須支付的精神慰撫金69萬8180元;這部分上訴二審審理中。
而本件刑案判決指出,林男於2013年間,透過臉書社群網站認識小榭
經濟狀況不佳的小榭先於2017年2月間,向林男借了5千元一直沒還
直到同年8月1日,小榭再以積欠房租有急用為由,向林男2度開口借錢。
林男認為有機可乘,誘騙小榭從嘉義搭高鐵到苗栗高鐵站見面
而後駕車載著小榭在苗栗市區遊車河。
林男在車上不斷詢問小榭「要不要當我的小老婆」
還說可以供應生活費,但均被小榭拒絕。
林男最後將車子開到苗栗山區道路,強壓小榭頭部強吻
並跨坐到副駕駛將她壓制,掀起裙子脫下小榭內褲,打算硬上。
但因林男未順利勃起,最後僅以手指性侵得逞。
林男完事後,僅拿出1千元給小榭,並未拿出承諾的10萬元。
小榭不甘受辱,報警逮捕林男,林男被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為了辦案,指稱小榭在警界從事詐騙行為
他是為了要蒐證舉發才與其成為網友,並趁著小榭借錢時,約出蒐證。
法院不採信,一二審均將他判刑4年2月。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定讞。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29/1748320.htm
作者: adaplant (阿達 不累)   2020-07-02 10:31:00
垃圾
作者: ortu7 (Joffrey)   2020-07-02 10:34:00
立刻賺好幾十萬有錢了
作者: simon27 (暴力陽光宅男)   2020-07-02 18:03:00
又一個豆導 硬不了還硬要就用手指
作者: zark07222 (G G 大 大 der)   2020-07-02 23:49:00
不舉又無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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