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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5 12:18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吳姓男子從事服務業,他在今年初曾騎機車到霧峰區後,步行到胡姓女子的住處附
近,徒手偷走胡女的內衣褲後,塞在口袋內逃逸,全被監視器拍攝下來,警方循線通知吳
到案,吳否認涉案,辯稱「只是去送湯」,但因事證明確,台中地院依累犯加重其刑,判
拘役30天,得易科。
根據判決書,吳姓男子(24歲)有竊盜前科,曾遭判刑確定,但他不知悔改,在今年2月
間騎車到胡姓女子位於霧峰區的住處附近,先將機車停放在巷外後,在徒步走到胡女住處
外,徒手偷走胡女晾在曬衣架上的內衣褲,價值約300多元,得手後徒步離開現場,騎車
逃逸。
胡女發現後報警,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是吳涉案,循線通知他到案說明,吳到案後
矢口否認涉案,辯稱當時他是外送員,外送湯品到附近,發現不是外送地址後就離開,沒
有將內衣褲塞到自己的口袋裡。
不過全案因有監視器、證人證詞等相關證據,台中地院認定吳犯行明確,加上吳是累犯,
依法加重其刑,依竊盜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