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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睡遭侵犯…國中妹嚇傻換趴睡「姨丈從後面來」 她忍12年崩潰曝惡行
記者徐愷昕/新北報導
現年27歲的女子敏敏(化名)向警控訴
升國三那年她夜宿阿姨家時,入睡後遭姨丈性侵
對方不僅將她內衣褲全脫下,還侵入性撫摸她下體。
雖然此事發生至今已超過12年,但敏敏因長期活在陰影中痛苦難耐
遂於2019年間下定決心報警,近日法院判決結果出爐。
敏敏控訴
升國三那年暑假某日她在阿姨家過夜,當晚她與升國一的表弟同睡一間房
阿姨則是與剛出生的嬰兒睡在另一間
怎料她半夜熟睡之際,突然感覺有人在撫摸
先是把她褲子、內褲脫下,後甚至將上衣及內衣都一併解開。
敏敏表示,她非常清楚對方就是姨丈
但因當下實在非常害怕,所以只敢翻身側躺
沒想到對方見她改為趴睡仍不善罷甘休,在碰觸完她「妹妹」後,進而直接侵犯她肛門
雖時間短暫,但仍讓她感到痛及不舒服。
敏敏說,她最後睜開眼時,看到姨丈離開轉身走去洗手間。
法庭上姨丈否認犯行,他辯稱敏敏小六後就不曾到他家過夜
同時再控訴,敏敏是因房子過戶問題與阿姨有嫌隙
雙方爭吵後為挾怨報復,所以才誣控他。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
敏敏在脫離學生身分後,對自己的遭遇耿耿於懷
向他人侵訴時總會有明顯的情緒起伏、激動、哭泣或憤怒等現象
過去更曾有就診精神科及輕生念頭,可見此事件對她打擊甚深。
經勘驗相關證人闡述敏敏狀況後,法官判定姨丈犯行屬實
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12/1758637.htm
作者:
s952013 (AllenSkywalker)
2020-07-14 19:10:00太垃圾了
作者: fungsui 2020-07-14 19:16:00
27歲才告==?
作者:
adoko (bigren)
2020-07-14 19:20:0012年後才報...應該禁止所有親友借宿
作者:
NCUking (中大王)
2020-07-14 20:52:00這樣也行?沒實質證據
作者:
xdccsid (XDCC)
2020-07-14 20:56:00神奇了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0-07-14 21:34:00辯稱敏敏小六後就不曾到他家過夜 應該是這句話露餡兒吧或是 曾經道歉過
作者: weibrother 2020-07-14 23:37:00
2f 幾年很重要?
作者:
aocboy (↖☆煞气a作手★↘)
2020-07-15 00:00:00有DNA???過這麼久了,沒有啥證據,一樣有罪???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7-15 00:42:00要看判決書有沒有實質證據不是鄉民說了算法官也會綜合各方面證據來判斷
看完判決書了,簡單來說A女的同學說A女國中認識了外面的大哥哥,然後A女跟家人鬧翻,全家人都不知道A女常常半夜跑去哪,A女突然說她被被告性侵,當時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事情是否發生就不了了之,後來為了一間房子吵架就告被告性侵,全家族都說被告沒有性侵A女,但卻無法證明被告沒有,A女後來冒出好多男性友人都說A女曾被性侵,但也無法證明是被告,家族的證人都證明被告沒有性侵A女,完全沒有證人或證據證明被告性侵A女,最後就因為A女的時間點對的起來,所以被告就被判刑了。一句話:被家族放棄的A女沒得到房子然後告贏了整個家族。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隨時準備好簽穿越時空的本票。
這連保護自己都很難欸...隨便編個故事跟同學說就能告
性侵的證據要怎麼留?當下沒有去驗傷就什麼都沒了,貼文真的好棒棒,一個誣告等於所有曾被性侵的人都假的,就你們這種發言讓人被性侵也不敢報警提告,反正最後被質疑和二度傷害的還是被害者
作者: lujou 2020-07-15 07:23:00
這也可以?
作者:
luoqr (.....)
2020-07-15 07:47:00反過來說 沒証據被告的不也冤枉?樓樓上這種言論對被告就比較公正嗎
某y閱讀障礙吧 別人都幫你把疑點之處滑劃出來了看原文怪怪的地方就很多了 沒想到判決書更扯仔細看了某歪推文。不是閱讀障礙 而是跟此案例滿像的邏輯。自己導出別人的結論是一個例子去說所有的性侵都是誣告 笑死
作者: dc151kimo (暱稱很麻煩) 2020-07-15 09:48:00
有必要針對時間短暫這個證詞實際驗證一下
作者: NewbieShiba (Newbie) 2020-07-15 09:56:00
台女拳大勝利,以後真的不要讓女生親友過夜= =
推樓上,還是不要讓女性親友過夜比較好,我現在自從有房子之後,不指女性親友不睡我家,連孕婦來我家我都盡量避免。免得因為燈光昏暗。跌了、碰了吃責任,現在學到,不能讓年輕或未成年女性友人親戚住我家。正解
作者: mc2834 (子虛烏有) 2020-07-15 11:42:00
去看判決書好嗎?結論就是那個女的為了房子然後搞自己人
作者:
raysbuck (raysbuck)
2020-07-15 12:55:00................ 雖爆男森記得保護好自己
作者:
nutta (nutta)
2020-07-15 13:01:00這樣都能判刑,真是世界奇觀
作者: erriraai (冷宿) 2020-07-15 13:43:00
意見這麼多 怎麼不自己當法官判
作者:
aasdqwe (仲)
2020-07-15 17:28:00沒證據也能判幹到27有臉說我還沒臉信
作者: dvr (....) 2020-07-15 20:43:00
親人像本篇這種我相信 但其他什麼同事朋友的 大概就需要行房監視器
作者: lynndodo (dodo) 2020-07-15 23:47:00
結果是表弟
作者: andyd (重新開始) 2020-07-16 00:55:00
推文各種想當姨丈的
作者: gogogo499 (東東) 2020-07-16 13:29:00
三小?台灣法官真的世界奇觀
作者: moon1986 (保呆) 2020-07-16 23:52:00
看前幾樓的推文就知道這些人水準到哪受害者很多時候會隱忍、強迫自己忘記繼續過下去但是傷害一直在 這種傷害是一輩子的
作者:
aesdu (123)
2020-07-17 03:07:00如果是闖空門的該怎麼辦根本沒證據
作者:
kenmore (蔡蔡)
2020-07-18 02:16:00看精神科也能當證據?
作者: jackysupper 2020-07-19 01:45:00
從後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