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車震」被逮閃過刑事處罰 躲不過民事須賠40萬元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8-10 12:27:38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5523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40多歲莊姓女子與已婚的曹姓男子偷情「車震」被抓包,新北地院簡易庭依相姦罪,判她
6個月徒刑,上訴時遇「通姦除罪化」獲免訴,她雖因此躲過刑事處罰,但仍有民事責任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她與曹男交往並發生性行為,侵害曹妻配偶權,判決賠償40
萬元。
檢警調查,2018年間,莊女除了與曹男上摩鐵「啪啪啪」外,還在曹男汽車上3度「車震
」,曹妻發現後氣炸提告,新北地院簡易庭依相姦共4罪,判莊女6個月徒刑;莊女提出上
訴,正好遇到通姦除罪化,她因此獲判免訴。
莊女雖躲過刑事處罰,但仍有民事責任等著她,曹妻為此向她求償88萬元;對此,莊女坦
言與曹男交往,傷害曹妻婚姻圓滿與幸福,她對此深感愧疚與歉意,已有深切反省,希望
法院酌減精神慰撫金。
由於莊女在事發後曾簽下切結書坦言,與曹男交往長達2年,期間多次在摩鐵及汽車上「
啪啪啪」,亦曾墮胎而被曹妻發現,並聲明:「從此後不再與曹先生有任何聯絡見面,至
死不相見,並且再無任何工作、金錢上的關係往來」,加上LINE對話記錄、刑事判決等證
據,法官據此判定2人有親密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判決莊女賠償40萬元。
作者: b1121 (夢見威尼斯)   2020-08-10 15:02:00
老公有的幹,老婆有錢拿,蒸蚌
作者: kinbaku1 (~GUCCI BOY~)   2020-08-10 15:33:00
不能怪別人,車窗不夠黑啊!
作者: aa7520tw (賴冠)   2020-08-10 17:11:00
說到車震就想到潘若迪
作者: p58730 (然)   2020-08-10 21:28:00
到底要貼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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