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872362
2020-09-19 11:17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黃姓人夫和按摩店的范姓女子婚外情,彼此互稱老公、老婆,黃還傳訊說「好想跟你
愛愛」,范則回「愛愛愛愛,愛比天高」,甚至自拍相互舌吻的影片,黃的妻子驚覺老公
外遇提告求償50萬元,黃辯稱只是一時興起「精神層面無外遇」,但法院不採信,判2人
應賠黃妻8萬元,可上訴。
黃妻主張,和先生結婚17年,育有2名小孩,范女明知她老公已婚卻仍私下交往,還用臉
書、LINE傳曖昧訊息,去年11月20日甚至拍攝4部2人的親密影片,由范主動傳給黃,她發
現先生舉止詭異,一查才驚覺對方外遇。
黃妻還說,她抓到先生和范女戀情並提告後,2人不但沒有收斂還繼續交往、傳曖昧對話
,導致自己婚姻破碎、家庭瀕臨崩解,精神上受到相當大痛苦,認為黃、范侵害她配偶權
,向2人一共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
對此,黃男坦承有和范女傳曖昧對話,影片中也確實是2人,但否認有不正當交往關係,
會有這些舉動只是一時興起,還說自己在「精神層面並無外遇」,范女則說,黃男是她按
摩店的客人,2人沒有發生性行為等語。
法院勘驗黃、范對話發現,黃多次傳「老婆」、「愛妳喔」、「愛妳的老公」,「好想跟
你愛愛」,范也回「愛你」、「我今天夢到你」等語,並傳送自拍的照片,顯見2人往來
已非正常男女交往範疇。
此外,根據黃妻提出的影片中,黃先是親吻范,范在用舌頭舔他臉、嘴唇,不斷舌吻持續
好幾秒,黃還問說「你有多愛我?」范回「愛愛愛愛愛,比天還要高」,後來2人又對著
鏡頭自我介紹,互稱是愛人,最後又繼續舌吻。
法院認為,根據對話、影片等,可見2人逾越一般友人份際,侵害黃妻配偶權情節重大,
考量雙方職業、收入及學歷等一切情狀,判處黃男、范女應賠償黃妻一共8萬元。